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购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仪器的询价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清流县疾控中心关于购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仪器项目
二、组织类型:询价采购。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格,高于预算价判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产品 |
数量(台)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备注 |
1 |
双头粉尘采样器 |
2 |
4000 |
8000 |
|
2 |
个体防爆粉尘采样器 |
2 |
5500 |
11000 |
|
3 |
个体噪声计量计(防爆) |
2 |
9500 |
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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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气体流量校准仪 |
1 |
9000 |
9000 |
300ML-30L/min |
5 |
气体流量校准仪 |
1 |
8500 |
8500 |
50ML-5L/min |
|
|
|
合计 |
55500 |
|
四、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及无行贿犯罪说明。
4.资格承诺说明。
5.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会的,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7.所推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优势及应用价值、技术参数、报价清单、售后服务承诺、产品彩页等。该项材料装订成册,盖章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公司名称、推介会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等,于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前提交,待采购会上由评议小组拆封。
五、定标方式
我中心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议的方式,在满足我中心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确定项目中标人。
六、文件投递
(一)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18:00(需在工作日投递)。
(二)投递地址:清流县北大路55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楼办公室。
(三)投递要求:需递交纸质版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后密封。
(四)联系方式:疾控中心罗先生 0598-8706568。
清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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