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4-08-05 10:07 来源:清流民社局
| | | |

  三明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

  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转,经研究,现就开展2024年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8月5日8:00-8月9日18:00(正常工作时间)。

  二、招聘职位

  从事社会保险业务申报、财务(开票、出纳等工作)等业务工作,招聘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会计与审计类、计算机信息管理类(大类);

  4.具有两年(以参加用人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为准)以上工作经验;

  5.具有本县户籍(报名第一天之前取得);

  6.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内(在1984年8月9日至2004年8月8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

  7.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表达能力,能基本完成岗位文字材料撰写,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能力,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失信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清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发布。

  (二)应聘报名

  1.符合条件人员应在规定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到三明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办公室(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29号建材城B栋二楼)现场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3.笔试。是否进行笔试环节,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若报名人数少于20人(含20人),则不进行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若报名人数多于20人(不含20人),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按照1:6确定入围人选进行公示。

  5.考察和体检。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确定候选人中依次进行递补。

  6.公示和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体检、协审、试用期环节出现放弃、不合格情况导致招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录用导致招聘名额空缺的,按综合成绩(若有笔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计算综合成绩;若只有面试,只按照面试成绩进行计算)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到前六名为止。

  2.应聘人员入职后,在一年内若出现辞职、辞退等情形时,按照原公示确定人选依次进行递补。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填报,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联系电话: 0598-8703805。

  附件:三明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明市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

  2024年8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