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菊荣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日期:2024-08-05 11:45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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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凤翔街22号二单元304室(清国用(2007)字第8418号,房权证清字第2295号),房屋建筑面积56.71平方米的不动产权利人为陈荣山,陈荣山(3504****0012)(被继承人)于2024年5月12日死亡。继承人王菊荣(3504****0024)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继承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夏丽玲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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