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嵩溪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8-13 15:36 来源:清流县嵩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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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嵩溪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清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822日至923日,县委巡察组对嵩溪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4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强化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嵩溪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2023年4月19日,县委巡察一组向我镇反馈巡察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后,嵩溪镇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于2023年4月21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巡察整改期间,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办,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分别于2023年4月23日、6月13日、6月23日、6月27日、7月6日主持召开党政班子会,分析梳理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研究部署相关整改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项目管理、民生事业、城管和自来水厂监管运营等问题,并及时跟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序时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其他党委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同时,我镇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刻剖析。

(二)细化整改措施,抓实责任分解。镇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做到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于2023年4月28日制定下发了《中共嵩溪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关于巡察嵩溪镇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4大方面15个问题,细化48具体问题制定了139项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检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拖延,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紧密结合,通过定期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科室和人员,通过催办、督促等形式予以推动,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目前已建立完善制度6条,从体制机制等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 推进嵩溪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1)关于“五比五晒”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立行立改。实行边巡边改原则,全力推进规上工业、限上商贸、外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入库等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抓,每周一汇报,每月一分析,2022年度完成工业企业上规3家,商贸企业上限2家,多项考评指标全县排名前三,获全年度考评小组第一,全县第二成绩。二是强化分析研判。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共召开例会6次,对年度考评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并清单化,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定期督查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加快项目推进。对欣丰农业、帅风、三明南拳菽菽食品科技、鑫宏顺物流仓储管理等重点企业项目,成立项目专班,提供“保姆式”服务,全力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欣丰农业厂房建设已过半,帅风露天矿山正在挖土方,南拳菽菽油皮生产线厂房已建设完成并正在进行设备采购,鑫宏顺物流仓储项目正在进行成片开发方案报批。

(2)关于立足资源禀赋抓招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产业链招商。加快推进清流县豆腐皮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大力实施“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今年来共开展招商活动5次,引进南拳菽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鑫宏顺物流、莆清环保等4家企业。二是强化乡贤招商。全面摸排嵩溪乡贤,汇总制定《嵩溪镇乡贤表》,创新制定《嵩溪镇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建设方案》,进一步调动各村(居)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发展、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今年来共接洽行洛坑尾矿综合利用、木制家具生产、生猪养殖、豆腐皮生产等意向投资项目6个。三是推进“老树发新枝”。开展企业走访调研30余次,加强与本地现有企业的沟通与引导,挖掘本地企业发展潜力,成功推进帅风建材露天矿山开采及氢氧化钙生产线扩建事宜并成立帅风石灰贸易公司,推进闽馨豆干腐竹生产项目洽谈。

2. 深化改革力度还需加大

1)关于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力度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摸清原因。经过林业站逐班、逐户排查已梳理涉及山场纠纷面积及原因,主要分为镇与监狱、镇与宁化乡镇、嵩溪与嵩口、村与村及其他类等5类原因存在林权纠纷。二是力行解决。针对以上原因,具体解决情况:1.青溪、黄沙口、元山、青山等村与清流监狱存在林权纠纷山场(1431亩),我镇已与监狱协商多次,因涉及国有资产流失协商未果,将继续与清流监狱留守部门对接,并提请县政府与监狱主管部门沟通协商解决;2.罗陂岗、伍家坊、时州村与宁化泉上镇、湖村镇存在林权纠纷山场(1158亩),已和宁化有关部门对接,组织林业、司法、国土及相关村委会到宁化共同协商解决方案;3.元山村与嵩口镇存在林权纠纷山场(115亩),正组织林业、司法、国土及元山村委会与嵩口镇协商解决方案;4.村与村存在林权纠纷山场(736亩),正组织林业、司法、国土及相关村委会共同协商解决方案;5.其他类含毛竹林418亩、采伐迹地323亩、铁路征占林地14亩,已根据相关规定已在2021年核减补助面积。三是加强宣传。利用墟日踩街、广播、标语、发放宣传手册2500张等多种方式全力宣传林改惠民政策打消林农顾虑四是严肃问责。2023年4月21日,由分管领导对嵩溪林业站站长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嵩溪镇林长制工作暨集体约谈会,约谈12人次,要求各村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林业站开展好此项工作。

(3)关于土地确权仍有疏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针对登记错误、未发放、未认定等情况,与县农业主管部门和第三方公司联系,及时分析存在的具体原因,采取各项措施整改。一是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和测绘公司对312户和32户未发证的农户核查具体原因,到村组召开会议商讨解决问题。二是查明具体原因分类整改,针对嵩溪村和青山村219户测绘面积有误的,与测绘公司联系,再次进行实地核查,确认实际面积,嵩溪村目前落实无误已发放土地经营权证257本,118本未发;针对元山村93户征地问题,再次与村、组农户核实,先将部分经协调后没问题的农户给予发证,一时无法协调的下步再次进行沟通协调,以土地调整补偿等方式进行整改;针对伍家坊天亮组12户农户,再次召集村民开会讨论,现已有一定进展,因有的外出打工,待适合时再次协商解决;青溪村5户争议的问题经协商已解决清楚可以发证。

3)关于粮补资金发放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已于2022年7月28日收回郑金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187.93元。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4月10日组织各村书记,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召开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题会议,学习《清流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和惠农强农政策,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三是加强补贴发放公示。经村级公示,乡镇公示后再将资金及时发放并情况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监管。是严肃问责。2023年5月10日,责令黄沙口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作出书面检讨;于2023年5月12日,由分管领导对经办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维护群众利益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巡逻队作用,累计对镇主干道、广场周边、KTV等重点场所开展巡逻70余次,通过亮警灯、鸣警笛,进一步震慑犯罪。二是通过自主培训3次,开展E体+智慧赋能中心的学习和使用,大力提升民辅警使用E体+智慧赋能中心,提升破案速度、能力。三是对辖区责任区民警进行任务分解,细化每月任务数,在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的同时加大对个人所包片区村居的反诈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图册6000份,张贴防诈海报300余张,悬挂横幅200余条,在镇农行、信用社、邮储、卫生院等重要场所单位滚动宣传视频和led标语;6月至今,嵩溪镇辖区群众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新增人数2018人,构建群众电诈防护网,进一步减少侵财类案件发案。

3. 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步伐不实。

1)关于清流县豆腐皮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推进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沟通对接。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成立豆腐皮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落实会议的最新要求,推进小作坊改造、龙头企业培育、园区用地报批及主体建设。二是扎实工作措施。安排干部定期到项目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目前1#厂房项目已完成磨浆区主体结构、砖砌结构以及厂房钢结构外框;质量检测中心项目目前已完成主体结构、砖砌结构及内外墙粉刷,待变更方案敲定后继续施工。同时,鼓励九龙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南拳菽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利用空闲工业用地新建厂房增资扩产,目前已完成厂房结构建设。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抖音等新媒体开展项目推广开展全媒体矩阵推广,加大豆腐皮品牌宣传,同时荣获第三届“乐购三明”直播节暨首届网络主播大赛铜奖。

2)关于国家级清流台创园现代化花卉产业园推进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债用于建设国家级清流台创园现代花卉产业园,目前项目已入库。同时,对接县林业局、云南斗南花卉市场及县花卉协会等有关单位,多次调整花卉产业园汇报方案。二是已完成土地农转用前期有关工作,待上级部门通过招商引资确定入驻企业后,根据企业需求进行花卉分拣中心设计更新后进行农转用。

3)关于元山村乡村振兴示范带推进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成立嵩溪镇项目审核审批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和挂包村领导任副组长,由各副组长牵头做好分管领域和挂包村项目前期调研和谋划工作。二是多次与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巡察涉及的3个乡村振兴项目已按序时进度完工。三是举一反三,监督检查还发现元山村洋塅豆腐皮非遗馆建设工程和洋塅旅游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转用等用地手续,我镇已于2023年6月8日根据上级部门图斑整改要求对上述项目地标建筑物和绿化苗木进行了清除并已经落实复耕复种。四是2022年9月26日,由分管领导乡村振兴办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各司其职,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进度;于6月15日,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项目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4. 民生事业仍有欠账

1)关于道路交通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争取资金,多次与财政局沟通争取,于2022年底争取嵩国线2期专项债项目,项目总投资93.44万元,于2023年3月完成修缮。二是全面排查,今年来镇道安办对我镇乡村公路进行排查2次,建立台账并按季度进行小结。同时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0万元,目前正由元山村委会组织实施对邵坑组道路进行修缮和硬化。三是精密部署,今年以来召开干部大会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4次,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2)关于农村饮用水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开展实地勘察。嵩溪镇水利站及分管领导已及时对罗陂岗村开展实地勘察,罗陂岗村已聘请专人每月至少对饮用水源头清理2次,特别是下雨天过后,要及时去清理源头上的残渣、树叶等垃圾,以保障饮用水干净安全,目前未发现罗陂岗村饮用水浑浊现象。二是积极争取资金。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向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目前嵩溪镇已被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范围,到时县里将投入上亿资金改造农村集中统一供水,农村饮水问题将得到大力改善。三是及时收集各村情况。汛期过后水利站已及时收集各村饮水工程水毁与农村饮水出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备协调解决,确保各村饮水安全。四是将饮水工程纳入保险。已将嵩溪镇各村饮水工程纳入县2023年度饮水工程保险工作,保障各村出现险情或维修时能够申请补助。

3)关于农业生产设施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项目谋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22年争取抗旱救灾资金10万元,其中分配阳坊村3万元用于购买水泵9台、排灌水设备1380米,受益面积900亩;分配塘背村3万元,用于塘丰组农田抽水项目工程,受益面积270亩;分配青溪村2万元,用于购买水泵2台,排灌水设备72米,修复,河溪护岸40余米,疏通河道200余米,受益面积290亩;分配元山村2万元用于购买水泵4台,修复栏河水闸1个,受益面积290亩。二是根据《清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0年)》,逐年对农业生产设施进行修护或重建。三是发挥村民对已建农业生产设施维护的积极性,按照谁使用,谁负责日常维护和清理的原则,形成村规民约。

5. 意识形态工作仍有差距。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学习制度。根据中共清流县委宣传部、中共清流县委组织部印发的《2023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及我镇实际情况,镇党委于2023年4月8日印发了《2023年嵩溪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明确学习专题,确保“第一议题”内容及时学、完整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党政办、宣传室牵头,收集汇总各部门、站所需要学习的“第一议题”内容,并根据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充实学习内容,2023年来共组织开展全镇干部学习例会、班子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共计24次。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将落实强化第一议题机制纳入嵩溪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中。

2)关于政治表述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更正表述,将镇党委2021年1月5日下发《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陈旧表述更正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阳坊村党支部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不当表述已更正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是举一反三,对近年来镇党委及各党支部印发的文件、制度规范和工作计划等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暂未发现其他存在政治表述不规范的内容。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补充学习。已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党政班子会议暨嵩溪镇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组织学习《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3份意识形态重要文件。二是建章立制。根据中共清流县委宣传部、中共清流县委组织部印发的《2023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及我镇实际情况,镇党委于2023年4月8日印发了《2023年嵩溪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明确学习专题、内容导向、形式与要求等,进一步提升我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4)关于宣传阵地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培训。2023年6月20日,结合全镇干部大会,组织各党务工作者、党建指导员开展宣传专题培训,2023年,嵩溪党建微平台已发布7篇宣传信息二是立行立改。已将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宣传海报撤下,并根据上级部署更换最新宣传内容。青溪村过时制度牌、阳坊村过时宣传牌已撤换更新。三是举一反三。镇宣传室每月对全镇意识形态宣传载体进行自查并建立小结台账,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以元山村党群服务中心为示范,结合“清雁竞飞”擂台比武活动,2023年5月12日,组织各党支部实地观摩元山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各党支部党群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经对全镇13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排查,13个村(社区)均已完成党群服务中心标识建设,农科村、黄沙口村已对“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主题党日制度等上墙制度进行更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镇级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不严

1)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一是已与清流县嵩溪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合同,每年固定分红七万元整。目前2022年分红7万元、2023年分红7万元已上缴至镇财政所。二是对农贸市场二楼对外出租仍有14万元租金未上缴问题,清流县日落大道娱乐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18日支付5万元租金,疫情原因减免3万元,截至2023年4月还需缴纳11万元整。于2023年4月终止与清流县日落大道娱乐有限公司原合同,2023年5月重新订立合同,至2024年1月未付8个月租金共计4万元。两项合计应缴15万元租金,经与清流县日落大道娱乐有限公司多次协商,2024年1月9日签订协议书进行分期还款。截至目前,日落大道公司2024年5月28日上缴2024年第一季度租金1.5万元,尚欠我单位租金17万元(其中2024年1月前应缴15万元租金及2024年4-7月租金2万元),现已对日落大道有限公司发送催缴通知书,要求日落大道有限公司按期还款及上缴租金,否则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已进一步完善《嵩溪镇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镇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并于2023年4月10日组织学习,并按照文件要求日常开展嵩溪镇资金资产资源工作及监督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关于镇属单位财务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已委托市场管理服务公司作为嵩溪镇农贸市场管理的主体,按照物价收费标准,代为收取摊位费、卫生费,建立收费台账,将已收取的摊位费、卫生费、水费上缴财政,严格出账制度,切实按照镇长“一支笔”审批。二是将镇区环境卫生保洁通过公开邀标的方式承包给第三方保洁公司,目前已确定招标代理为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进行公开招投标。经过前期了解,保洁范围在目前的基础上,增加镇区景观绿化及小公园等,根据城管近三年车辆燃油及维修、环卫人员工资、节假日清运费、垃圾斗维修费用等计算,2020年共支出428902元,2021年共支出572167.2元,2022年共支出508374.02元以及各公司报价(包含新增部分),确定清流县嵩溪镇道路清扫、垃圾清运服务费用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60万/年包干价,正在制定招投标方案。三是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采取公开邀标方式确定承包方,将自来水厂交给第三方运营,根据对之前经营情况的调查了解,运营管理权外包合同承包费暂定为每月为 6000元,目前正在制定招投标方案。四是2023年4月20日,对财政所工作人员集体约谈;于2023年6月7日,对城管分队队长有关问题进行初核。重新制定镇城管中队工作职责及管理制度,核定城管队伍人数及工资待遇,明确工资标准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目前已按最低标准发放相关人员工资,同时进行相关制度制定以及工资待遇核定。  

3)关于临时人员聘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9名临时人员均为城管、水厂等工作人员,已制定专门方案进行整改。二是经财务再次核实,原递交巡察组统计表中,多统计个人自缴部分15840元,扣除后,临时聘用人员应退绩效27788.1元,目前,已清退劳务派遣司勤人员赖、肖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工资绩效总额超标准发放金额共计27788.1元,结合巡察工作,镇党委自查2022年工资绩效总额发放情况,自查发现劳务派遣司勤人员赖、肖存在工资绩效总额超标准发放问题,目前,已清退共计6011.1元,并且镇党委已对2023年临时人员工资待遇进行调整,未超出4.5万元。三是2023年6月27日,召开班子会议对《清流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进行学习,要求在今后聘用人员时应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4)关于固定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余坊村余新华的摩托车折旧已在任职期间提足,时州村邱先称3928元使用费已于2023年11月12日清退。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强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同时,镇政府于2020年10月委托第三方进行资产清查,截至巡察结束,仍未启动报废程序的问题,我镇于2023年5月5日班子会通过资产清查中固定资产报废清单,已启动报废程序。三是严肃追责问责。2023年5月11日,由包村领导对时州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于2023年5月11日,由包村领导对余坊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偏差

1)关于搭车发放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领取补贴的村干部已退回违规发放的3000元现金补贴。二是分别在各季度组织村支部书记、报账员、纪检委员及镇各站所负责人学习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实施意见》(清政办〔202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三是经管站根据清政办〔2022〕17号相关规定及审核规范流程,加强村财管理及收支手续的规范性审查,对手续不规范的支出及时拒绝审批并责令整改。四是2023年5月25日,由包村领导对原农科村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边查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罗陂岗、青山等6个村超额发放的绩效、交通、话费补贴等2.96万元,已清退34460元。伍家坊、嵩溪等4个村仍顶风违规发放村民小组长等非村两委干部2020年度、2021年度年终补贴、绩效等各类补贴2.71万元,已清退27900元。二是分别在各季度组织村支部书记、报账员、纪检委员及镇各站所负责人学习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实施意见》(清政办〔202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三是经管站根据清政办〔2022〕17号相关规定及审核规范流程,加强村财管理及收支手续的规范性审查,对手续不规范的支出及时拒绝审批并责令整改。同时,2023年5月12日,由分管领导对经管站长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违规列支接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塘背村已退回选举工作餐中列支的酒水费416元。青溪村接待农业农村局人员工作餐费用6892.7元,是由村级先垫付,7月13日镇政府已将该笔款项转入青溪村账户。二是分别在各季度组织村支部书记、报账员、纪检委员学习《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实施意见〉》(清政办〔2022〕17号)有关文件精神。三是举一反三,对各村类似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该类情况。同时,于2023年6月13日,由包村领导对塘背村副主任进行诫勉谈话;于2023年6月30日,由包村领导对青溪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项目管理存在疏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培训。为提高镇村项目工作,嵩溪镇自收到巡察反馈以来,先后于2023年3月22日、5月31日、7月11日组织镇、村相关人员,召开项目工作的培训会,组织学习《清流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解读说明》《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项目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项目工作的相关业务和常识,通过培训,不断提高镇、村负责项目工作经办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能力素质,确保项目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建章立制。针对项目工作巡查出的问题,嵩溪镇党委、政府依据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了相关的项目工作制度,并成立了嵩溪镇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编制了《嵩溪镇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以此加强项目管理。加强项目报备制度,所有的项目都要到镇项目办、自然资源所、财政所进行报备确认,进一步增强项目实施的监管。细化项目运行机制,从设计预算、项目报批、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项目实施与监管、项目验收、项目结算审核到工程款支付一个过程的规范。三是立行立改。(1)针对关于未按规定执行项目招投标下浮率的问题。巡察期间,嵩溪镇党委、政府就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即查即改。旱面上至三塘道路硬化工程、阳坊村饮水提升改造工程、阳坊村(含余坊村)贫困村农村饮水提升工程、阳坊村文化基础设施工程10个未按规定执行招投标下浮率的项目合计已退款16063元。2)针对关于未严格审核第三方验收、竣工结算材料的问题。黄沙口村村委会2023年9月14日组织重新验收后,施工方出具新的竣工决算书,村委会严格审核新的结算书后,材料齐全无误后按照合同支付97%工程款,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元山村凉亭采购项目巡察期间已经按设计要求整改了绿化部分冠径与设计要求严重不符,均小于设计冠径的问题,施工方也写了承诺书;其余清流县嵩溪镇农科村花卉钢架温室大棚制作安装、罗陂岗村大坑公路岗尾道路等项目竣工资料均已补齐并上交。3)针对关于超付工程款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时州水库应急除险加固工程黄沙口村贫困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元山村智能温室大棚工程镇、村两级25个项目存在多计税率、工程量或未按合同下浮的项目,合计已退款227269.84元。4)针对关于部分项目预算价、结算价完全一致的问题。伍家坊自来水工程,按照实际工程量重新结算,工程款为491338.88元(原结算工程款50.7739万元),按照合同下浮12%后结算价为432378.2元,多结算工程款14432.4元,已于2022年9月16日退回多结算的工程款14432.4元。蓄水池挖方及回填方工程量一致150m³,后又新增150m³回填土,经查看结算材料,施工方福建省清流县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计算错误,重复计算150m³回填土工程款1261.92元,已于2022年9月8日退回多结算的工程款1261.92元。是严肃问责。2023年5月10日,责令黄沙口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作出书面检讨;于2023年5月11日,由包村领导对阳坊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时州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批评教育;于2023年6月13日,由包村领导对塘背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伍家坊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于2023年6月15日,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项目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于2023年7月10日,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原元山村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4.村级“三资”管理不到位。

1)关于村集体资产收益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嵩溪村花卉大棚已于2022年9月出租,合同约定租期3年,目前已按合同收到租金15600元。二是2023年7月20日召开班子会重新研究豆腐皮生产车间租金减免10个月共计10万元,扣除前期已缴纳的费用共计还需收取租金8万元整,爱珍豆腐皮合作社于2024年3月21日上缴3万元,2024年5月30日上缴5万元,租金已全部收缴完毕。三是元山村花卉大棚租金欠缴情况,已于2023年7月10日向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4月经法院判决杨章文、刘根和、余建文、杨添华等欠缴租金合计137092.5元,其中杨章文欠缴租金27120元已全部收回,刘根和欠缴租金43522.5元已收回1万元,余建文欠缴租金31065元已全部收回,杨添华35385元已收回8600截至目前,还有60307.5元租金尚未收回,已与刘根和、杨添华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分期还款。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报账员召开关于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不善问题工作会议并印发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管理不善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将该项工作作为2023年度农经工作的重点之一。五是2023年4月20日,由包村领导对嵩溪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于2023年6月13日,由包村领导对伍家坊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于2023年7月11日,责令元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作出书面检讨并继续追缴剩余租金。

(2)关于村干部报酬待遇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核实。罗陂岗村2021年度向报账员伍长根发放误工补贴8640元,其中6240元为误工补贴、2400元为报账员工资。2400元已于2023年7月11日退回。时州村2021年发放非村两委干部误工补贴1.8万元,均按相关人员误工登记时间审核发放。余坊村2019年、2021年发放非两委干部误工补贴1.69万元,均按相关人员误工登记时间审核发放。二是严格审核。关于村两委干部工作绩效考核严格按照(清政办〔2022〕17号)结合各村工作一年来工作完成情况,经镇党委对各村两委干部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并经镇党委会研究确定村干部业绩考核等次及发放金额,同时报镇“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审核备案。针对村两委以外的其他村干部的报酬待遇,要求务必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明确该事项。三是加强学习。分别在各季度组织村支部书记、报账员、纪检委员及镇各站所负责人学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实施意见》(清政办〔202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四是严肃问责。2023年5月11日,由包村领导对时州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于2023年5月11日,由包村领导对余坊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于2023年5月12日,由分管领导对经管站长进行批评教育;于2023年5月19日,由包村领导对罗陂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巧立名目发放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立改。针对未追回的0.99万元,已全部退回。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镇类似情况开展自查,多追回3980元。三是加强学习。分别在各季度组织村支部书记、报账员、纪检委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报酬待遇的通知》(清委组〔2016〕150号)有关文件精神。四是严肃问责。2023年5月11日,由包村领导对余坊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4)关于现金支出现象极为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村报账员余某已2023年7月10日退回重复支出的0.53万元。二是分别在各季度组织村支部书记、报账员、纪检委员及镇各站所负责人学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工作实施意见》(清政办〔202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三是经管站根据清政办〔2022〕17号相关规定及审核规范流程,加强现金收支手续的规范性审查,规范现金的使用规定。同时,于2023年5月12日,由分管领导对经管站长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私人承建工程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学习。各季度组织村支部书记、报账员、纪检委员及镇各站所负责人学习《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等2份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对村级工程管理进行严格审核,做到“四议两公开”。二是严肃问责。2023年5月11日,由包村领导对余坊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学习。2022年10月25日召开党政班子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本领二是主动担当。利用一周一次的碰头会,各班子成员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汇报各分管领域的工作,把主体责任层层压实、一贯到底。同时,适时与分管站所、所挂包村两委开展廉政谈话,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严格落实。2023年6月13日召开党政班子会,研判我镇上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的问题,并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暨警示教育大会,要求有关站所和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问题整改。

(3)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仍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任务推进。积极制定2023年嵩溪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是强化风险研判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嵩溪镇2023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对当前形势进行分析,并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督促党委班子成员充分履行职责,管好“责任田”、做好“分内事”。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和6月28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嵩溪镇党委原书记李某、原嵩溪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干部陈某违纪违法案件和处理结果,警示干部严守底线、不越红线。

3)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多次强调。多次召开班子会,针对“一岗双责”问题进行反复强调,要求班子成员重视廉政谈话,做到定期谈。二是多次催促。镇纪委按照廉政谈话制度要求,定期指导、督促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多次谈话。今年以来,镇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与所分管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50余人次,要求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远离违纪红线,带头崇廉拒腐,真正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立行整改。及时对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目前并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全面排查。2022年12月,2023年7月结合岗位调整、人员变动情况,再次要求有关人员填写《个人岗位风险防控登记表》,对检查中发现未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填写防控措施的干部,要求其重新填写,并提请相关分管领导进行审核。三是深入学习。多次召开干部大会进行纠“四风”树新风、节前廉政谈话等警示教育,并组织学习《进一步深化违规吃喝及接待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蔚然成风。

2.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当好参谋助手。2023年6月20日,组织全镇干部召开嵩溪镇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镇干部及村主干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节前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4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场次,累计参会人员400余人。二是定期请示汇报。每季度向党委专题汇报监督进展情况报告,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共20余项并就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为镇党委掌握政治生态现状、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提供重要依据。

2)关于跟进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嵩溪实际开展基层监督“六个一”工作,2023年1月份以来通过“一月一清单”“一季一专项”等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20个,均已将问题移交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置。运用“三库一表一指引”工作法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开展“打深井”式的监督,梳理项目库123个,梳理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4个,查实并办结4件。通过完善要素表发现问题5个,督促整改问题5个。二是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运用微信群开展小微权力“云力量”,搭建小微权力监督零距离。在辖区13个村(居)建立微信监督群,全面运用微信群开展小微权力监督。截至目前,我镇全覆盖建立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53个,督促各村(社区)按期按规范完成财务公开、党务公开、村务公开137次,及时接收办理群众诉求10件,办结率达100%。

3)关于村级纪检委员“前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的潜力,2023年1月以来,镇纪委组织村级纪检委员累计召开工作例会7场次,对监督执纪专业知识、村级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小微监督平台运行等进行系统学习,充分提升村级纪检委员的履职能力。二是提升履职能力。今年以来,镇纪委组织村级纪检委员交叉入户走访16次,监督检查发现村务公开不规范等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5个。开展巡回接访4场次,收到业务内问题1个,业务外问题5个,均已办结。信访举报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0%。三是强化督促整改。于2023年4月25日、7月11日召开“三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暨集体约谈会,约谈52人次。会议通报并督促整改问题6个,同时下发工作提醒函1份。进一步要求村级纪检委员在村级“三资”、发挥“前哨”作用等方面,要敢于“亮剑”,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补缺补漏,切实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于2023年6月13日,由包村领导对伍家坊村纪检委员进行提醒谈话。

3.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关于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5月12日、6月14日,镇党委召开党支部书记联席(扩大)会议,组织12个村两委干部、后备干部学习议事决策规则、“四议两公开”制度等条例,明晰“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村两委会按规则研究议事议题,细化制定议事清单;2023年7月11日,镇党委召开2023年度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对村(社区)“两委”议事决策规则;二是2023年7月11日,镇党委召开2023年度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对项目管理、议事决策、财务、党建等业务进行系统培训,并下发相关业务学习文件,切实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已于2023年3月17日开展第一季度党建督查,重点查看支委会、党员大会等会议记录暂未发现未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等类似问题。

(2)关于部分党支部处于失管状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调配镇党委组织委员肖梦婕同志担任非公联合、鑫牌豆腐皮厂党支部党建指导员,调配镇党委组织干事李洁杨、林清秀等两位同志分别担任花卉、政法党支部党建指导员,加强四个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二是结合一季度“清雁竞飞”擂台比武活动,组织非公、政法等4个党支部党务工作者到现场实地观摩元山村党建内页材料,并在会上认真学习了“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规定,进一步提升了党建工作业务水平;2023年6月18日,邀请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开展“三联”共建系列活动,围绕豆腐皮产业发展探索融合式“党建+”发展新模式;2023年7月13日,镇党委组织政府、非公、政法、花卉、爱珍豆腐皮等5个党支部开展联合党日活动。三是加强对非公、花卉、豆腐皮、政法等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指导,结合“一季一督查”及日常调研走访,截至目前,已到非公、花卉、豆腐皮、政法等4个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3次,并要求非公、政法等4个党支部认真开好组织生活,并做好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5月12日,组织各党务工作者召开专题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会,强调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明确各关键步骤及时间节点,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水平;2023年6月27日,镇党委召开班子领导(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明确嵩溪镇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决策程序的通知》(清嵩委2018[74])等相关文件精神及强调严格、合理确定参会对象,不随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二是结合县委组织部2023年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镇党委对2020年以来发展党员21份档案进行全面自查,并及时做好发展党员登记备案,对材料不完整、不合规的予以退回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三是针对黄沙口村党员陈秋凤材料缺失问题,已对其档案进行完善整理,已整改完成。

4)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重新核算镇政府招聘的生态综合管护队党员党费收缴基数,补收其2022年至2023年3月漏缴党费1249.5元;二是结合县委组织部2023年半年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已对全镇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全面核查,暂未发现问题;三是2023年7月16日,由分管领导对组织干事进行提醒谈话。

4.“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学习。2023年5月18日召开党政班子会,组织学习“三重一大”事项,着重针对民主集中制,要求认真落实会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决定。二是补缺补漏。已完善现有“三重一大”制度,下发《嵩溪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着重针对项目实施和大额资金事项进行规定。三是自我监督。创新机制,要求各班子成员在上会前两日,将上会议题等有关材料提交纪委报备,从严从实落实监督制度。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 “以乡(镇)带村(居)”专项巡察整改不到位

1关于“罗陂岗村由于镇林业站林地外业调查确认宗地移位、时州村因林改上访原因,造成两村大部分群众未办理取得林权证”问题,罗陂岗村、时州村大部分群众未办理取得林权证问题仍未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18年年底聘请第三方林权勘验机构清流县青峰公司在嵩溪林业站的配合下对上述山场重新进行调查,现只需林权所有者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原林权证作废后即可重新办理。我镇针对该问题多次上门走访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因部分村民作为既得利益者仍拒绝将原证作废。二是我镇有关站所多次到时州村就林权问题进行协调动员林权证换发事宜,时州村已就该问题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但因部分山场与宁化存在权属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村民代表不同意换发林权证。

2关于镇教育发展协会违规出借个人20万元资金,因借款人已被列入失信名单,资金面临损失风险”的问题,至今仍有16502元尚未追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出借资金已全部追缴。教育发展协会尚未追回的16502元已于2023年3月15日收回,该问题已整改完毕。二是已进一步完善《镇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4月10日组织学习,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及资金出借制度。

3关于“镇政府机关财务长期缺乏内控管理,导致原政府出纳曾庆旺库存现金十多年来管理混乱,曾庆旺因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问题,镇政府以林果场及肖家排土地增减挂钩征地补偿款名义出借公款17.2309 万元给李海涛,已归还借款3万元,仍有14.2309 万元未归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出借资金已全部追缴。李海涛欠款分别于2022年2月8日归还3万元、2023年1月18日归还7万元、2023年3月6日归还7.2309万元,合计17.2309万元。二是已进一步完善《镇财务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4月10日组织学习,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及资金出借制度。

2. 塘背村专项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工程款支付附件塘背村文体活动中心工程的工程款支付条件已完善。二是完善机制。要求各村每笔资金拨付规范填写由经管站统一制定的资金拨付审批单,审批单上所有审核人员签字需齐全。三是严把审核程序。所有的工程款拨付,严格审核会议记录、设计预算、招投标、施工合同、验收结算、资金拨付审批单等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一律退回,待手续齐全后才予以拨付。四是严肃问责。2023年6月13日,由包村领导对塘背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魏良奇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嵩溪镇党委期间,共向嵩溪镇党委移交信访件3件。嵩溪镇党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7月19日,已办结3件。

(一)关于村民反映元山村元山组铁罗坑饲养生猪造成村庄水质和空气遭受严重污染现象的问题

2022年7月10日有村民通过“三明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管理中心”诉求:反映元山村元山组铁罗坑饲养生猪造成村庄水质和空气遭受严重污染现象。2022年9月6日-9月9日镇组织镇自然资源所、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元山村包村组及元山村委会到元山村元山组铁罗坑养猪现场查看,发现3户养猪场,已关闭1户,0剩余2户在正常养殖。目前正在养殖的2户生猪养殖场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均未办理环保审批、养殖许可证及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手续。依据国土调查云举证该地块养殖场均在设施农用地块内(三调),地类为林地。调查期间,已要求养殖户做好排污的设施改造,督促生猪养殖场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将其纳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范围,均于9月30日前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二)关于叶国雄反映嵩溪镇伍家坊北坑山场林权问题

叶国雄反映的山场位于清流县嵩溪镇伍家坊村北坑,面积3641亩,原为生态公益林,当时由伍家坊村委会委托北坑村民小组管护,2007年福建省林业厅为解决生态林保护与生态区群众和当地政府建设之间的矛盾对我省的生态公益林进行微调,该山场因符合规定被调为一般用材林,一直由村委会管护至今。

2003年在伍家坊村委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叶国雄以40-60元/人的价格私自从北坑村民小组村民手中收购所谓的管护权,而后在当年以收购管护权的方式与村委会签订《生态公益林林权及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以此《合同》为依据多次向村委会主张该山场的所有权,要求办理该片山场的林权过户手续。期间,叶国雄本人多次到镇、县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嵩溪镇也多次组织叶国雄与伍家坊村委会协商,但由于该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且叶国雄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管护过该山场,事实上该山场一直由村委会在管护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无法受理,导致协商未果,我镇已建议叶国雄通过法律渠道保护自身权益。

(三)关于巫升禄反映的两个问题

1.关于反映“700亩毛竹山承包经营管理权转李兴鹏,李兴鹏又将山场转让给行洛坑钨矿,未见青苗补偿、经济补偿,村里将毛竹山场青苗补偿、安置费给李兴鹏”的问题

经了解,2005年9月9日,巫升禄与李兴鹏签订山场林权转让协议,巫升禄将位于时州村丁上组的共计694亩山场以17万元的转让价转让给李兴鹏,并已转让各项权属。2007年该片山场涉及一民事纠纷,民事判决书(2007)清民初字第52号中判决:该《山场转让合同》有效。因此,巫升禄无权获得相关补偿款。

2.关于反映“未得到福建省重点项目梅子甲尾矿库建设项目中补偿3万元”的问题

    经了解,镇党委研究并报县征迁指挥部并经宁化行洛坑钨矿同意,福建省重点项目梅子甲尾矿库建设项目征迁工作对在红线内18户未签字63户人员在签完房屋及其他征迁协议并将房屋拆除后,给予抱团奖励按每户20万元奖励,另再增加3万元相当于补偿红线内18户未签的时间奖励及土地流转租金,已签字63户人员一并享受。对红线外的时州组及墩上组在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前已讲清楚此政策并告知,宁化行洛坑钨矿不同意发放这3万元补偿。红线外属于自愿原则,同意就签订协议,不同意可不签协议。巫升禄属于墩上组拆迁户,按要求不能享受3万元的补偿款。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整改工作未完成或基本完成情况

围绕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嵩溪镇党委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对一些比较复杂的、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进一步下功夫整改。

1.关于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力度有所欠缺的问题:因青溪、黄沙口、元山、青山等村与清流监狱存在林权纠纷山场1431亩,我镇已与监狱协商多次,因涉及国有资产流失协商未果,将继续与清流监狱留守部门对接,并提请县政府与监狱主管部门沟通协商解决;罗陂岗、伍家坊、时州村与宁化泉上镇、湖村镇存在林权纠纷山场1158亩,已和宁化有关部门对接,组织林业、司法、国土及相关村委会到宁化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元山村与嵩口镇存在林权纠纷山场115亩,正组织林业、司法、国土及元山村委会与嵩口镇协商解决方案;村与村存在林权纠纷山场736亩,正组织林业、司法、国土及相关村委会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2.关于土地确权仍有疏漏的问题:针对登记错误、未发放、未认定等情况,我镇已积极与县农业主管部门和第三方公司联系,及时分析存在的具体原因,并分类施策采取各项措施进行整改。

3.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与清流县嵩溪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合同,每年固定分红七万元整。目前2022年分红7万元、2023年分红7万元已上缴至镇财政所。对农贸市场二楼对外出租仍有14万元租金未上缴问题,清流县日落大道娱乐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月18日支付5万元租金,疫情原因减免3万元,截至2023年4月还需缴纳11万元整。于2023年4月终止与清流县日落大道娱乐有限公司原合同,2023年5月重新订立合同,至2024年1月未付8个月租金共计4万元。两项合计应缴15万元租金,经与清流县日落大道娱乐有限公司多次协商,2024年1月9日签订协议书进行分期还款。截至目前,日落大道公司2024年5月28日上缴2024年第一季度租金1.5万元,尚欠我单位租金17万元(其中2024年1月前应缴15万元租金及2024年4-7月租金2万元),现已对日落大道有限公司发送催缴通知书,要求日落大道有限公司按期还款及上缴租金,否则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4.关于镇属单位财务监管缺位的问题:已将镇区环境卫生保洁通过公开邀标的方式承包给福建清流金润源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承包费用为每年58.8万元,2024年1月1日起正式运营,目前该公司运行正常。加强对自来水厂的监管,于2023年12月18日进行法人变更,目前正根据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进行下一步整改。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及要求

1.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件件落到实处

镇党委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围绕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意见,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继续跟踪督办,以钉钉子的精神紧抓不放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强化措施,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本次整改任务。

2.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镇党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抓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增强“四个意识”,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功底,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镇党委将继续坚持以巡察工作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镇中心工作相结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着力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促进工作。同时加强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让巡察整改成果变为我镇社会事业发展的助推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251040;通信地址:清流县嵩溪镇嵩北路28号,邮政编码:365304;电子邮箱5251040@163.com

 

清流县嵩溪镇党委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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