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始终扛牢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意见建议,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举措,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书记谢荣响同志亲自研究,牵头部署,先后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工作,以巡察整改落实来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二)细化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在认真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对照分析反馈意见所提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对照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14项主要问题,逐一梳理、逐条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股室)、整改期限,研究制定了《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身上,明确完成时限。
(三)夯实整改责任,推动任务落实。整改期间,局党组主动推动整改主体责任上肩,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先后组织召开3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对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及时解决。并对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跟踪检查,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单位领导带头认领问题、对号入座,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对重要环节、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安排,逐条逐项对账销号。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印发《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研讨机制,2024年以来,党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次、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开展学习研讨3次,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成果。二是完善综合交通路网。进一步落实县交通路网规划,完善路网建设,因受前些年疫情因素影响,我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和2035年远景纲要》完成初稿但未正式行文发布,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综规〔2023〕109号关于《福建省农村公路网规划修编工作指导意见》、《三明市关于开展新一轮农村公路路网规划修编的通知》(明交公路〔2023〕10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和2035年远景纲要》的部分内容及路线规划方案需根据省厅新一轮国省干线及市级县道规划进行项目调整,目前综合路网调整方案已上报省厅,计划年底完成路网编制并由省厅统一进行发布。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申请开展顺连高速前期工作,配合开展顺昌至连城(清流段)邻县高速通工程规划实施方案论证研究,参加省交规院组织的踏勘布点座谈会,侧重抓好推荐经林畲镇、嵩溪镇、嵩口镇、田源乡、赖坊镇、灵地镇、李家乡至清流与连城县界(塘前)的高速公路控制走向的规划工作,该走向纵贯涉及县域11个乡镇,串接县域大部分重要产业及旅游景区,将有效解决我县南北向高速公路快速通达及全县85%乡镇半小时内便捷通高速问题,带动沿线红色等旅游资源开发,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沿线经济;县道嵩灵线嵩口至李家河背42公里路段已列入省道规划,将于2024年年底完成规划调整,调整完成后,我局将积极筹措资金,进行道路等级提级改造;今年市局下达我县农村公路建设任务15公里,至七月份已完成嵩溪塘背经元山至嵩口道路提升工程(一期)白改黑工程等11公里任务。三是加大政策资金争取力度。2024年专项债项目泉南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桐坑互通及连接线工程,桐坑互通及温郊收费站已于2024年3月31日提前3个月建成通车,清流县域乡村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工作,正在进行施工图详细设计的修编工作及项目前期用地红线申报等准备工作,并向上申报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列入省“两通工程”项目建设清单。G534线清流县嵩溪镇黄柏洋至龙津镇楼下公路项目已列入交通运输部重点公路前期工作储备项目库,已组卷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耕地调整,计划2024年下半年完成相关开工前准备工作,并积极做好向上申报建设资金工作。做好“福路贷”项目推进工作,通过不断争取上级的支持,分管县领导组织县相关部门与市农发行进行专项对接,初步暂拟定意向项目;宁化农发行组织人员至清流与具体部门进行详细对接及了解项目和资产情况;目前宁化农发行正根据项目及资产实际,进一步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下一步我局正在积极跟进相关工作,争取“福路贷”落地见效。
2. 关于交通运输服务品质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余李线太山至芹口段路面大中修工程已列入2024年项目实施计划,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积极协调中铁三局,完成桥下至暖水道路路面破损修复,目前已移交属地乡镇管养并投入使用。2024年市局下达通自然村道路硬化任务3个,已完成3个。二是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经与文明办对接,将汽车站公交站台纳入微改造项目,具体改造工程由闽通公司负责,目前已确定设计单位,正在开展项目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预计于10月底可完成改造任务;经全面排查,城区内需更新站点共16处,经协调城建中心和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公交站点纳入城市建设项目库,通过整体规划,逐步实施的方法稳步提升我县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调配4部镇通村车辆及3部交邮融合车辆作为客货邮融合“专车”。协调闽通公司申请“福禄贷”购置客货邮专车,目前已经获批待放款,车辆到位后,按计划在林畲、田源等全县乡镇各投放1辆专车,切实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根据客运运力需求调查结果(目前田源过路班车有11班次,往返22趟次,林畲过路班车有16班次,往返32趟次),已制定田源开通客货邮、林畲通公交计划,6月26日我局会同交警、应急及乡镇对线路进行了评估,评估通过,计划于8月开通林畲公交;加强非法营运打击力度,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执法车辆23辆次,联合公安部门、高速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及宣传10次,查处非法营运案件1起,行政处罚10000元。同时疏堵结合,大力推广“三明交运”小程序线上约车服务,引导群众选择出租车和微公交等正规公共出行方式,压缩私人载客生存空间,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性。创新制定奖励措施,将出租车及微公交每月实际完成线上电招订单总金额20%作为奖励,鼓励驾驶员通过三明交运平台接单,提升网约平台使用率,该措施从5月份实施,截止7月12日驾驶员已通过三明交运平台接单1235起。三是全力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制定出台《清流县进一步促进交通物流业发展若干措施》,加大货运企业上规和增加货运运力扶持补助力度。同时以图文解读和文字解读形式,编制《<清流县进一步促进交通物流业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转发企业工作群,深入企业实地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目前已到三明市鑫汇物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进行宣传讲解。通过政策引导,我县宏顺祥物流有限公司车辆数已达到规上企业标准,同时企业1-6月营业额达670万元,预计11月底前能达到规上企业标准;开展城区货车占用城区道路停车行为专项整治,截至目前,进企业宣传11家次,联合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3次。现代物流产业园项目已取得控规批复和土地成片开发方案批复,目前项目计划结合清流铁路货运站扩建需求,建设铁路货运站,开通货运线路,为清流县大宗商品实现公路铁路联合运输,降低物流成本打下良好基础,目前货运站场地硬化项目方案已报铁指研究,待铁指研究通过后报福州铁路物流中心审批。
3. 关于安全监管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平安交通创建工作,对“挂牌督办”事项进行整改,2024年2月5日,经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已取消对县运输发展中心的“挂牌督办”。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巡察反馈的清流县宏骏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的“维修时换下的旧配件登记台账不规范”的问题和“8月、9月、12月都未召开安全例会”的问题均已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强化监管力度,5月以来,对三明市鑫汇物流有限公司等14家客货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生产经费支出项不规范、4月份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63个,均已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制定每月安全指导服务计划,线上线下同步发力督促维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和落实隐患闭环整改。线上方面,5月以来通过安监系统对清流县宏骏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维修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安全例会记录未及时上传等9个问题,目前均已完成整改;线下方面,对清流县嵩口镇新明电器维修店等13家维修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排查记录不详细等8个问题,已督促整改完成。二是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加强源头治超,由县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推进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落实源头治超工作的通知》,并向各相关部门发出《源头治超摸排清单》,确定治超源头企业21家,落实各行业部门的超限源头责任。加强与交警的联合执法,今年以来开展联合治超26次,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查处超载车辆8辆,科技治超立案49起,结案49起,打击非正常通过科技治超点车辆9起。对三明信达装配式构件制造有限公司1年内违法超限车辆数超过本单位车辆总数10%以上进行停业整顿处罚。核查交通执法办案系统清流县宏顺祥物流有限公司近一年来超限车辆处罚数量1起,未超过总车量数10%,未达到一超四罚处罚标准。三是强化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改。对嵩温线K3+650至K3+800急弯处增设急弯标志,沙福线6.13水毁缺口问题,已由乡镇修建挡墙修复完成,同时,对全县农路标志,尤其是高陡边坡、急弯陡坡等路段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设立、更新破损警示标志牌12块;严格落实养护考评制度,开展一季度养护管理及“四好农村路”检查,通报各乡镇及养护公司存在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目前正在开展半年养护检查。
4. 关于交通执法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能力建设。2024年,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学习5次,参加市级组织的执法办案系统培训1次,参加司法局执法专题培训1次。健全案卷评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第一季度执法案件案卷评查,发现案卷问题4个,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成。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一体化平台案件办理学习,根据新的案件评查标准,对已处罚案件进行认真评查,确保执纪准确,卷宗规范。多方协调市海事部门在我县组织开设水上从业人员培训班,解决水上从业人员证件逾期问题,今年已完成培训小型船舶证件17人,三类船舶12人。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广度。加强水上执法巡查,今年以来水上执法巡查38次,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对清流县顺风水运有限公司未随船保存开船前检查记录进行立案处罚1起。对清流县永洪祥、福建省佳奇、清流县鑫晟隆物流公司2023年超限车辆占公司总车辆10%以上进行停业整顿处罚。加强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及招投标管理监督执法,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福建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法律法规,严格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化交通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由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清流县龙津镇基头桥危桥改建工程目前已按设计加固方案整改完成,经第三方检测单位验收并出具合格报告,此案已按办结处理。三是加深部门协作。制定部门协作机制,相关股室开展联合检查12次,检查企业13家次,排查辖区内185家维修企业行动,经查,清单里已备案24家(有重复名称5家),60家企业已无经营行为,13家企业不属于交通备案(农机、工程机械、年检站),13家企业经营者电话已空号,对实际有经营行为的45家维修企业提供发放备案一次性告知书及相关备案表格。4月15日,在由县道安办牵头,开展“一路三方”工作机制,召集乡镇分管交通领导及公路养护单位,要求加强公路尤其是农村公路的管理,对涉路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处理,确保公路安全通畅。6月7日,组织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农村公路执法培训,将农村公路执法列入乡镇“四好农村路”的考核内容,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
5.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认识。制定下发《中共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领导班子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局党组书记于5月14日对相关党组成员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针对个人剖析材料撰写不深刻问题进行提醒谈话,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中,要结合工作实际,专门阐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督促完成材料整改6人次。6月18日邀请党校老师授课,结合交通实际,围绕如何提高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方面进行深刻阐述,进一步提升我局党员干部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2024年4月以来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健全机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干部队伍建设,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5月8日印发《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清交党组〔2024〕14号),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需要以党组名义行文的工作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定期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12月25日报送《中共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清交党组〔2023〕17号)。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深化认识。4月26日,组织学习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相关制度,增强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对“三公”经费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支出渠道,明确车辆维修保养必须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的中标维修企业进行,杜绝再次出现违规情况。二是完善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费用开支进行更加严格细致的审核,遵守相关财务制度,严把报销关;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管理,严格公车使用登记、维修申请,控制运行费用;三是及时整改。对2023年以来的临时人员工资开展自查自纠,2020年以来超发交通运输局临时人员工资96793.59元已发放退款通知,拟定追回计划,2024年5月份临时人员工资已按文件规定调整。已收回2020年以来超发铁办临时人员工资4129.88元、违规报销的差旅伙食费1020元、超范围发放的慰问金1000元。
2. 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普法学法。2022年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已按要求整改。完善申请强制执行的审批程序,升级申请法院执法案件管理权限,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清流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局一级审核人员。2022年以来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认真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二是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及时、如实记录党组会议内容,真实反映会议情况;开展交通执法文书制作培训,规范记录内容、格式和标准,执法人员已按要求在路政巡查、运输车辆、交通安全、内河水运综合行政执法等监督检查记录中,详细记录检查情况、违法事实,并告知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负责人签字等,每次记录后对照检查,防止错漏。建立审核机制,对执法监督检查记录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之处。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局所有施工合同开展查缺补漏,百通公司合同未落款日期问题补充归档1份。针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制定印发《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领域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制度的通知》(清交建〔2024〕30号),4月26日开展招标相关文件培训工作,规范项目管理、避免合同纠纷,截至2024年7月,今年经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招标的“新建铁路兴国至泉州线宁化至泉州段改移道路项目”、“X787田沙线6.13水毁修复预留路面铺设项目”等所有项目均将通用、专用条款内容列入合同。
3.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财经纪律。要求财务人员增强责任意识,4月26日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由分管领导对局财务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格履行会计监督职能,强化对所有支出和报销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坚持原则,严把报销关,对领导未签字审批、手续不全的报销凭证一律不予报销。规范票据使用,提升票据管理水平,及时纠正不敢担当作为的行为。二是严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县交通运输局和县铁办闲置公车闽G395KG、闽G253KE、闽G696KF开展残余资产评估,已向县政府、县财政局提交报废申请,预计8月份可完成报废工作。三是全面开展自查。县交通局于2024年5月15日打款上缴清流县财政局礼金5.9万元,铁办于2024年1月4日打款上缴清流县财政局礼金0.2万元、铁办于2024年4月29日打款上缴清流县财政局2018年6月拍卖2辆公务用车费用4.6150万元。对局固定资产开展自查,将2018年以来交通运输局购置执法装备、保密柜、乒乓球桌、视频会议室设备等共计36.43万元、铁办2022年购买打印机1920元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完成闽G82119汽车拍卖款账务处理。对历年来拨付补助款、奖励资金,使用一般收款收据代替税务发票问题,已由相关公司开具税务正式发票做账。对本次巡察以来的项目进行资产结转政策性核对,符合结转政策的项目,按基建财务核算科目调整及结转处理。G534线清流林畲蛟井至嵩溪黄沙口公路改建工程、县道田沙线改建工程、田源至横七线(下坪)公路改建工程等条件较成熟的2020年以来项目,目前已基本整理完成。
4. 关于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招标规定。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班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对党的二十大以来我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投标项目共25个项目(其中公开招标项目2个、邀请招标项目23个)进行了全面梳理,重点检查了招投标项目中超概算、超合同价、变更数量多、变更金额大、结算单价与中标单价差异大、隧道桥梁地质变化大、农村公路建小报多、疑似肢解发包和规避公开招标等情况,通过自查我局从中发现问题2个。目前正在进行整改。二是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要求执行招投标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责任主体,加强标前资质审核,监督第三方招标代理单位认真把关,强化对已完招标项目的经验总结,避免出现招标不规范、理解偏差等类似现象,对确定项目招标范围等“三重一大”事项提请派驻纪检组审核同意。
5. 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项目施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我局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诫勉谈话,通过警示教育,要求干部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一是加快项目建设推进。提前谋划,综合考虑,根据每条道路实际情况制定全县农路养护计划,加强管理,有序推进,确保养护项目按时完工。2024年大中修项目余李线太山至芹口段路面大中修工程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二是严把审核关。4月26日,组织建设、养护和运输中心等相关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的学习,熟悉掌握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指导、规范好行业内的招投标活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建立项目申报清单,完善项目资料收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取费标准审核把关。三是立行立改。全面开展自查,进一步核实项目“工程一切险”、安全施工费等实际发生费用,已补充X788县道余李线太山至余朋路面置换大中修工程等10个项目共计8.7752万元安全生产费用证明资料及确认单等内业资料。对各类项目资料及时查缺补漏,补充完善2018年以来缺失项目开工令、竣工图等资料(部分小项目无竣工图)。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制定《中共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认识,6月6日,召开半年分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切实做好“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截至2024年7月,局领导共开展两个责任谈话8次,涉及人员28人次。同时定期对“一岗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第一时间整改。
2. 关于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理论武装。4月2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对党组会议议题开展会前充分酝酿,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会上充分讨论,形成集体决议并如实记录。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12次,共讨论“三重一大”事项40项,均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落实议事规则,列席人员对有关问题负责任的提出建议,不参与表态。
3. 关于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文件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个人检视剖析材料与上年度相同的领导班子,涉及人员开展严肃的自我批评。党组书记对5名党员干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扎实等问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分管领导对心得体会存在网络抄袭8名党员开展提醒谈话,重新撰写心得体会8份。三是规范股级干部任免。严格执行干部任命有关规定,3月25日,党组专题学习《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对混编、工勤人员担任股级干部进行调整,共调整岗位7人次(清交党组〔2024〕5号)。
(四)聚焦巡视巡察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巡察整改落实不力。“评标委员会组建不符合法规要求,第三方管控作用弱化虚化”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4月26日组织工程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明确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不再参与由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工作。二是即知即改。对巡察发现的2018年-2020年由本单位人员担任评委的11个项目开展排查,排查属实项目10个,参与评标人员19人次,清退评标费用1800元(退休干部2人次2000元未清退),目前正积极开展清退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此次巡察,县委巡察二组未移交问题线索。巡察整改期间,局领导已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进行批评教育,14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整改工作未完成情况
1. 关于交通运输服务品质不高问题。针对该问题中推进物流业发展缓慢问题。目前现代物流产业园项目已取得控规批复和土地成片开发方案批复、但因项目前期投资成本高,仅土方工程量就达200余万方,投资预计7000余万元,前期建设资金缺口大,影响项目正常推进;其次今年以来货运物流行业较为低迷,货运企业业务量不理想,且物流园项目投资较高,因此企业投资意愿偏低,招商难度加大,缺少有实力的意向企业入驻园区;第三是项目报批主体未确定,物流园项目目前已取得控规和成片开发方案批复,下一步需开展建设用地报批,但由于项目招商入驻企业未确定,导致项目报批主体也无法确定,影响项目后续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推进。目前整改工作未完成。
整改措施:计划结合清流铁路货运站扩建需求,建设铁路货运站,开通货运线路,为清流县大宗商品实现公路铁路联合运输,降低物流成本打下良好基础,目前货运站场地硬化项目方案已报铁指研究,待铁指研究通过后报福州铁路物流中心审批。2025年-2027年请有铁路设计资质的企业对清流物流园区的规划结合清流铁路货运站改扩建可行性研究指导,为今后清流铁路货运站改扩建提供方案和建议,争取三明市政府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支持,力争2027年前完成清流铁路货运站改扩建,年货运吞吐量达100万吨。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前开通清流铁路货运。2027年前完成清流铁路货运站改扩建。
2.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问题。针对该问题中超标准发放临时人员工资问题,因发放时间跨度长,目前个人年收入不高、退缴金额也较大,涉及人员无法一次性上缴超发工资,目前整改工作未完成。
整改措施:已制定还款计划,分期还款。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3.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针对该问题中会计核算不准确,百通公司竣工已结算工程均未进行结转处理,预付账款、专项应付款未结转入固定资产核算问题。因此项工作年度跨度太大,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完成,目前整改工作未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工程项目名称列出明细清单,将工程预、决算书,批文、招投标书、工程合同、工程拨款、工程付款、工程结算、发票等,按工程项目名称分别归类;二是对各工程项目收、付、余情况进行审核,核实工程款拨入情况,核实工程款支付情况,前期费用开支情况,工程是否完工,完工工程结算发票开具,是否有未支付款项,工程收、支、结余情况。三是按工程项目编制固定资产明细账,根据建设文件,落实建设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清册,移交固定资产,核销“其他应付款”或“专项应付款”及“预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322935;通信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56号,邮政编码:365300;电子邮箱 qljtj935@163.com。
中共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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