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清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6日至9月27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4月19日,县委巡察三组向县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信访局党组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要求全局干部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责任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的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事项亲自过问,对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对重要的问题亲自督办。2024年4月25日,召开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中共清流县信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5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全力推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按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在抓好问题整改,切实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抓好制度落实,自觉把巡察整改与信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巩固好、用好整改成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工作的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深化理论学习。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引导干部坚持用所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4年共组织集中学习25次。自巡察反馈以来,信访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1月22日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1月30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等学习内容皆列入“第一议题”。6月6日、7月1日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分别进行专题党课授课2次。二是强化信访攻坚。持续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常态长效,重点解决涉教、涉军、涉三峡移民、涉房等群体信访问题,完善信访分级分类分色管理,着力实现全年信访工作“四下降一好转”和“三个不发生”目标。2024年以来,信访总量与重复信访数量同比去年分别下降63件次和38件次。三是抓实源头预防。结合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拓宽“一镇一镇情、一村一村情、一行一行情”隐患排查范围,将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动人事纠纷等矛盾纠纷全部纳入基层网格化排查范围,先后排查可能引发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集体访、个人极端行为等风险隐患,排摸重点人员25名、重点群体3类,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止了信访上行,今年上半年,我县未出现进京信访问题,各重要敏感节点也实现了“零赴省、零群访”目标。截至7月18日,在全省初件办理质量评比中,初件办结时长为18.59天,较上年缩短1.29天,一次性化解率达100%,满意率达96.97%,在全省93个县(市、区)中排名69名。
2. 关于发挥信访工作“晴雨表”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风险提示。立足信访部门职能定位,在开展“一镇一镇情、一村一村情、一行一行情”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责任单位和属地乡镇发放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函共21份,向外地市及省外发放《关于协助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函》共6份,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推进信访问题化解。同时,针对重点信访问题,每周向县委政法委报送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二是强化预警研判。继续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针对各乡镇、部门存在的突出信访问题,结合信访法治化建设内容,按照分级分色处置的原则,要求责任单位对重点人员逐人逐案制定工作预案。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访事项研判工作,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组织会商,推动责任单位工作落实。如,2024年6月17日永福化工浙江省东阳市103债权人(含驾驶员2人)到清流维权长达8天,我局立即向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工作报告并制定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同时,从各乡镇抽调政法委员协同公安、信访等部门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维稳期间信访秩序良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以县信访联席办名义印发了《清流县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暨2024年北戴河暑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清信联办〔2024〕3号),摸排出涉稳重点群体人员21人,重点信访人员21人,扎实做好源头治理,矛盾化解、信息预警、应急处置、专项劝返工作,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暨2024年北戴河暑期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2023年7月省信访局督办嵩溪镇石州村群体访信访事项已化解。三是用好“三项建议权”。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作用,用好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行政处分“三项建议权”,提出改进工作建议2件,被采纳1件:参照本县“党建引领,五员轮值,乡贤助力”基层治理工作模式,将每月县领导集中接访工作纳入五员轮值工作内容,在原有法院、律师参与接访的基础上,增加了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司法行政干部、城建服务中心人员参与每月集中接访工作,有效提升接访的专业性和针对性。除此之外,每月编印《信访动态》对全县信访形势、信访突出问题、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工作建议,主动针对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方面提出信访部门的意见建议,同时抄送县委书记、县长及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和召集人,目前已编印6期。
3. 关于提升信访业务水平的抓手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法规学习宣传。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先后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5次,特别是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相关规定开展专题学习和解读。按照上级“落实新《条例》”的工作主线要求,5月1日邀请老人协会通过踩街方式宣传《条例》,5月8日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在龙津广场开展实施二周年专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彩页200余份,引导群众深入了解《条例》,依法文明理性表达诉求、合理维护权益。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指导。3月27日举办信访法治化专题培训班,邀请市信访局相关业务骨干为全县信访干部进行专题授课,加强信访业务规范化、法治化培训。派出业务骨干参与省、市信访业务交叉评查工作,通过与周边县(市、区)的面对面交流学习,及时发现不足、补足短板。4月17日对各乡镇、各部门规范化办信情况进行评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部门、乡镇“点对点”下发问题清单,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三是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到实际信访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效的措施方法,贯穿信访工作始终。制定了《2024年清流县信访工作要点》(清信〔2024〕4号),对照要点抓好贯彻落实。
4.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1月30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5月10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研究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6月20日召开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重点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会议记录规范完整,如实反映会议传达的精神实质。严格发文审批,由分管领导核稿,主要领导签发,并及时做好文号登记。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制定《中共清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清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做好舆情风险隐患排查。三是强化阵地建设。2024年以来,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不定期开展宣传内容自查,及时更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内容,更换或撤除陈旧过时、不符合现行政策的宣传材料。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得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5月6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市纪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按巡察整改要求,6月11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1月11日召开春节节前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4月18日上午组织单位科级以下年轻干部到县人民法院参加全县警示教育活动,4月30日召开端午节节前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6月12日联合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组织党员干部到清流党风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6月17日党组书记对全体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要求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严守法纪高压线。班子对分管领域干部开展廉政谈话7次,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教育、提醒,并确保谈话记录规范完整,目前已提醒谈话1人。三是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组织全局干部根据岗位和职责变化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股室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梳理职责清单,明确廉政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
2. 关于形式主义作风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会议记录。针对巡察指出的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健全、逻辑错误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工作,特别是针对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加强办公室管理教育,夯实公文处理工作理论基础,不断提高公文处理水平认真学习,规范单位公文行文,确保会议记录等标准化和规范化,同时,5月17日对原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会议记录必须及时、规范记录,不得在会后补记录。二是力戒形式主义。严格按照县委办公室《关于力戒形式主义有关文风问题的提醒事项》要求,对县信访局、信访联席办起草发文的文件严格把关内容,避免出现配套文件机械式、简单化套转上级文件情况,确保文件重复率低于70%。同时,由办公室牵头列出详细发文清单,对已制定文件、方案及时总结回顾、跟踪落实,避免有头无尾、脱离实际情况。
3. 关于部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保密管理。5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增强全局干部的保密意识。利用干部讲堂、每周例会等组织全局人员深入学习有关保密文件精神,把保密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教育全体干部要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保密工作人人参与的思想。建立健全县信访局《保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及时查找不足,堵塞漏洞,确保涉密信息安全。针对本次巡察发现的涉密管理不严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涉密资料审查要求,在完善保密管理的基础上,对涉及提供信访材料的,严格要求相关单位提供正式文件,按照“一函一表”登记保存,确保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留痕。二是规范“三重一大”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报批流程,主动向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报备局干部人事调整、项目资金安排等事项,并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促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今年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项,均有做到会前有沟通,提前3天报备派驻纪检组并邀请参加。
4. 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财务内控管理。严格落实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和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把好审核关和支付关,对于材料不齐全,审批不规范,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全部退回,不予报账。在咨询县财政局后,与第三方财务会计人员重新签订《财务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期限、履职范围、违约责任、保密义务等。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财政总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三资管理》等有关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清流县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再次对2020年来的票据报销审批规范性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严格按照《清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已清退超天数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已提醒谈话1人。三是及时清理不规范款项。针对2019年12月预发年终绩效奖金4.9万元存在挂应收款项未核算清理问题,已核查清理到位。每年年末组织财务人员对当年度往来款挂账情况进行核查、清理,做到一年一清。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压实主体责任。5月1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2024年县信访局党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5月14日学习第一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5月29日学习第二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6月12日深入学习年度内容安排之外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6月18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5月13日制定《2024年清流县信访局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4年以来,召开7次支委会,召开5次党员大会,6月6日、7月1日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分别进行专题党课授课,并做好会议记录,规范填写党支部手册。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5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进行党性分析和思想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历年来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自查,按照上级要求汇编目录对材料进行补缺补漏,确保材料完整归档。四是夯实党建基础。规范党费收缴管理,认真对每位党员的党费进行重新核算,并按要求按照工资情况及时调整党费收缴标准,并按照调整党费数额,按月足额缴纳。认真组织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学习、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等主题党日活动5次。规范党务公开,严格按照党务公开要求,每季度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信访局党支部党务活动内容。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操作手册,并严格依照手册开展相关工作。
2.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干部日常工作监管。
对档案管理、项目建设等部分非信访工作,坚持把任务分解到股室、具体到措施、落实到个人,指定专人负责文书材料整理,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分管领导坚持不定期对分管股室干部执行工作纪律和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加强闭环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调整细化干部分工。2023年10月23日制定了《关于调整清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干部工作分工通知》(清信〔2023〕7号),将及时调整局领导干部分工,细化AB岗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提振干部精气神。5月7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福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出台的《关于深化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的通知》,结合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检视问题、寻找差距。制定《清流县信访局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建立奖励激励、能上能下制度,将干部工作实绩与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考评工作相挂钩,切实调动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组未向县信访局移交问题线索。
四、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
目前我局党组对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成,下一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信访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地增强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把巡查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把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础制度作为重中之重。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加强和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把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的情况,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掌握,严格制度执行,并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一次“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对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纳入整改内容,确保实效,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促进提质增效。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教育引导全局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事业发展上,推动信访工作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320329;通信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19幢,邮政编码:365300;电子邮箱qlxf5322085@163.com。
中共清流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支部委员会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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