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清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24日至5月31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李家乡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李家乡党委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 、照单全收。乡党委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切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强化领导,抓好问题整改。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抓好整改工作;乡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负起首责、总责、主责,带领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主动担责履责,对重要的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事项亲自过问,对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对重要的问题亲自督办;2023年10月26日,召开党委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李家乡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2023年11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先后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落实进度5次,全力推动落实全乡巡察整改工作;亲自协调解决跨村黄牛养殖、福建泰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规、罗坑村人居环境等重难点问题。三是坚持长效,落实成果运用。按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在抓好问题整改,切实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落实“第一议题”、意识形态、招商引资、残疾人保障等工作机制10项,不断抓好制度落实,自觉把巡察整改与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巩固好、用好整改成果,为李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大力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增效益。乡党委政府积极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成立河兴黄牛养殖企业,建设规模化养殖大棚4个;推动农户发展老酒产业一户,带动30余户人参与酿酒产业,增加村民收入。于2023年8月17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8日,先后组织全体乡干部、各村书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助农惠农政策明白纸》《福建省惠农支农资金政策》3次;开展圩日摆摊宣传惠农政策4次,发放惠农惠民资金政策宣传纸800余份;已建立《李家乡产业发展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村于每年10月份开始谋划第二年的产业发展建设,已谋划李村林下产品加工及仓储基地建设、李家乡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建设等35个产业项目。二是持续推动乡村品质提升筑成效。李家乡持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各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于2023年9月22日组织振兴办、村两委干部学习《清流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了乡村两级干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新认识,对解决村庄“脏、乱、差”问题提供了不同的整治思路,正在持续推动《李家乡“五个一”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考评方案》《李家乡“月拉练、月评比”整治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进行月评比、季考评,已完成季度评比3次,月评比3次,推动罗坑村、河背村在全县人居环境整治考评位列前六。全面推进民生事业项目建设,于2023年8月8日建立集镇立面改造项目专班,并加强与华润集团的沟通,推进集镇立面改造项目进程,目前已完成项目设计、预算,打造建设样板带1户。三是筑牢安定稳定防线。乡党委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筑牢全乡安定稳定防线的首要任务。不断提高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识,争取不发生诈骗案件、李家人不骗人,持续推动《李家乡关于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落实,联合群防群治队伍、网格员、乡贤等力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摸排发现矛盾纠纷2起,已调处2起。持续加大反诈防骗宣传力度,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发布反诈、禁毒、平安“三率”等宣传信息200余条。动员辖区群众安装“反诈app”100余人,开展入户宣传20余次,张贴反诈标语30余张,组织干部开展学习行政执法考试知识培训2次,并开展行政执法考试知识测试。
2.关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企业培育力度。鼓励福建泰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开拓连城混凝土市场,截至目前企业已完成产值2000万元,预缴税金60余万元。并协助该企业于2023年11月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上规申请。结合“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落实县委企业领导挂包制度,辖区内9家企业均由主要领导挂包,明确挂包职责,做好企业常态化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帮助福建泰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接灵地供电所,解决变压器和配电房设备安装问题。二是提升企业招引强度。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招商领导小组,制定《李家乡“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役行动方案》,外出龙岩、连城等地招商2次,并通过以商招商形式,完成福建泰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招引落地,目前该企业已完成一期项目投产,并正在进行二期办公楼等建设。定期开展招商活动,借助“云招商”“9.8厦洽会”等招商契机,争取招引一批好项目、大项目。
3.关于粮食安全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加快图斑整治力度。充分发挥违建乱占耕地反面事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2023年9月27日,组织乡村干部集中学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政策法规学习会1次,利用农村圩日、下村日等机会进行线下宣传普法2次。持续做好网格化巡查,于2023年10月24日、10月31日、11月13日、11月28日,先后召开会议4次对汇报巡察发现及历史遗留违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3年5月以来,我乡未出现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对于往年剩余辖区内51宗(含35宗)违法占用耕地部卫片、天地网图斑,现拆除复耕16宗,恢复耕地面积6.59亩,按照国家分离处置方案2020年7月3日前核实暂时搁置处理的27宗,完成率为84.3%,剩余8宗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二是守牢粮食生产底线。严格按照县级要求分三年完成220亩整治,截至目前已完成156.82亩撂荒地整治,剩余63.18亩2024年内完成。已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4000亩建设,不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加大宣传力度,召开撂荒地和种粮优惠政策宣传会议3次,张贴宣传单1630张。加大对全乡种粮大户的摸排力度,组织各村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摸排120余次,建立种植粮食面积20亩以上农户台账25户,鼓励种植20亩以上的农户扩大种植面积至30亩,达到种粮大户申报标准,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农户申报。三是强化监管审核程序。严格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补贴发放的程序,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组织各村对耕地种植情况摸排3次。2023年在发放耕地地力补贴和种粮一次性补贴工作中,经乡村两级审核,分别于5月30日发放种粮一次性补贴2367户、10329.85亩、11637.51元,6月28日发放耕地地力补贴2375户、10703.66亩、1027754.96元。结合村干部违规侵占粮补资金案例,组织开展各村两委干部学习宣传粮补政策和警示教育8次。
4.关于服务保障民生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残疾人补贴政策。乡党委高度重视残疾群体,精准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2023年11月23日,组织村级协理员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业务培训1次,收集关于身份证错误问题2条,于2023年12月已完成整改。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在28名残疾人未享受护理补贴中,已办理残疾人护理补贴26名,另外2名不符合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在30名残疾人未享受生活补贴中,已办理残疾人生活补助28名,另外2名不符合办理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每月初核减更新残疾人死亡名单,2022年7月27日清退对已死亡但未核减多发放18个月的残疾人生活补贴1797元。今后将严格按照2023年11月23日下发的《李家乡两项补贴动态调整实施办法》开展工作,每月开展一次补贴数据比对,民政办负责比对残疾人领取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特困补助、退出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范围等经济状况变化情况。残联负责比对残疾人证迁出、过期、冻结、注销、等级变更等残疾人证状态变化情况。二是落实政策精准摸排。李家乡多举措落实整改保障高龄补贴精准发放。开展高龄补贴政策圩日宣传2次,困难群众入户调查及宣传政策共计40次。在巡察发现4名应享未享高龄补贴中,已办理高龄补贴3名,剩余1名已通知但长期在外未提交办理材料无法办理。乡民政办联合李家派出所结合户籍名单开展80岁以上高龄人员信息核对,共288名,完成人员信息修改更新15名。2022年6月,补发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延迟15个月1人,并及时排查在册的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延迟发放情况,未发现延迟发放问题。2022年7月完成清退多发放死亡未核减低保老年人高龄补贴1人200元,经排查未发现已死亡未核减人员。今后我乡将严格对高龄补贴人员进行动态调整,每季度末到派出所及社保站更新我乡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名单,及时清退死亡人员,对即将享受的人员提前做好“一次到场”办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到应发尽发、应退尽退。三是压严压实环保责任。李家乡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持续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2023年10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和养殖企业负责人学习(闽环发〔2023〕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入户宣传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知识1次,要求环保站、畜牧站发挥职能优势,开展督查2次,责令养殖企业内部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在全乡16家规模养殖场氧化塘安装在线监控设备18台,食品加工厂下游安装入河口监控设备1台,每日进行视频截取留档,建立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16册,向畜牧站备案审查5次。同时,乡环保站进行水质溯源排查320次,对养殖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8个问题,目前均已完成整改。接下来我乡将建立健全李家乡养殖场及食品加工厂专项整治专班工作,继续宣传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知识,每周常态化开展环保站、畜牧站及生态管护队巡查督查,并同时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及时开展溯源工作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5.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李家乡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2023年10月26日组织应急办工作人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应急管理有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及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工作运行台账1份,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会商分析安全隐患2次。二是强化日常巡查检查。李家乡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各站所、各村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巡查检查10次,对各村检查记录本开展检查,未发现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组织各站所、各村召开安全生产网格员安全知识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2次,听取各站所、各村总结汇报,未发现重大问题隐患。持续推进《李家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完善检查记录本。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职责,压实主体责任。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动摇,2023年11月9日乡党委书记李晓珍同班子开展“两个责任”谈话,2023年11月17日乡长陈佳祥同班子开展“两个责任”谈话,要求分管领导根据分管工作抓好各自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严格按照规定每半年一次召开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分析会,要求会议记录规范完整,如实反映会议传达的精神实质。2023年7月6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11月14日、28日分别开展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专题会、学习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分析研判重点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乡党委书记亲自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到位。2023年11月20日下发《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及通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二是健全机制,加强“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乡党委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抓实政治理论学习,打牢思想政治根基的重要抓手。巡察反馈以来,召开班子会议12次,其中学习涉及“第一议题”相关内容6次;召开党委会9次,学习涉及“第一议题”相关内容5次。2023年11月20日下发《关于完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做到会前明确学习主题,会上做好学习传达,会后撰写会议记录。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材料等内容的把关,根据巡查整改反馈要求对2018年以来的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意识形态等方面材料自查1次,发现并整改班子成员个人材料存在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13个。加强宣传和纪委的联合审核,由宣传室配合乡纪委做好材料把关,确保材料撰写符合要求。推进意识形态专项督查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结合党务工作培训、党员轮训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教育。2023年11月7日,组织开展村级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1次。下发《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制定并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11月14日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专项督查1次,发现并整改各村意识形态工作相关问题8处。三是规范阵地管理,开展自查自纠。乡党委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抓实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根据巡察反馈,及时更新陈旧过时、破旧破损宣传内容8处,更换各村党建室制度牌2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制度》,制定重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摸底登记表,将全乡44块户外广告牌和5块户外LED显示屏记录在册并进行动态监管,紧跟党的最新理论知识、政策方针更新更换宣传内容。完善考评机制。定期对各村宣传阵地开展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各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年终考评的依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10月23日,李家乡党委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主体责任的要求,开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学习1次。2023年6月29日和2024年1月4日及时召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当前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对2019年以来述责述廉报告修改完善7份,党委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各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委办〔2017〕3号)的文件精神,如实撰写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积极执行档案规范管理要求,安排专人整理收集2023年度廉政建设材料,保存电子档案,并对乡纪委提出要协助党委开展监督检查,落实监督责任。二是精准有效做好警示教育。李家乡党委坚持以案示警,紧盯重要节日期间分别于2023年1月19日、4月26日、6月19日、9月27日,开展警示教育4场,受教育党员干部400余人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8起。把握关键节点,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群中转发上级廉洁提示和典型案例通报等信息10条,形成高压的反腐态势。把警示教育作为经常性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组织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强化家风家教宣传引导力度,绷紧纪律这根弦,共同构筑“业内+业外”廉洁双保险。同时,迅速转变案后警示教育理念,分别于2023年5月24日、2023年12月8日在对早禾排村、吴家村党支部受处分的2名农村党员宣布党纪处分的同时,宣讲《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及法律条款,采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把宣布处分决定的过程转化为警示教育的过程,增强警示教育的影响力、渗透力,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法理念,坚决杜绝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2.关于监督责任履行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监督履职能力。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分别于2023年9月20日、12月19日,组织乡党员干部学习研讨中央、省市县委和县纪委的工作要求2次,收集党员干部学习心得体会52份。结合村情报告,对各村政治生态进行专题分析研究1次,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整改中,进一步完善政治生态分析报告9份,为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精准对策建议奠定基础。二是提升监督执纪成效。李家乡纪委积极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政治理论、党内法规等30余次,撰写心得体会18份。严格落实村级纪检委员月例会制度,召开村级纪检委员月例会12次,报告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20个,收集问题线索1条,予以了结1件1人;通过“小微权力监督”和“12345”平台收集分析群众诉求50个,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制定个性监督清单6份,发现问题2个,目前已完成整改。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57条问题线索、19起案件进行梳理总结,按违纪违法类型分类整理形成台账1份,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主动性。三是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2023年11月14日,组织各村村书记、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村务监督培训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工作联席会,对民主理财、“四议两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强农惠农等“小微权力”村务监督内容进行全方位的教育培训1次。及时监督各村召开2023年民主理财小组会,对村级财政支出进行审核,将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融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中,强化日常管理考评;要求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每月月底及时填写民主理财小组会议记录簿和村务公开监督记录簿,每年年底完整装订成册后统一移交至乡政府档案室存档。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财务制度。政府、财政所、经管站财务人员严格实行事前审批,把好审核关和支付关,落实大额支出审批手续,认真执行《李家乡现金管理制度》,规范填写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2023年11月9日,党政班子会对政府出纳人选进行研究,将在编干部邓桂花调整为出纳岗位人员,规避财务岗位风险。2023年11月9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财务人员对2023年5月以来的票据报销审批规范性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相关问题。经管站对各村日记账登记和现金收支情况开展检查2次,各村报账员均已按要求登记现金日记账,无大额支付现金的现象。2019年1月支付五经魁广场夜景工程发票金额为20.023485万元小于所附的工程项目资料金额,截至目前该项目工程款累计支付20.023485万元,不存在多支付工程款问题。二是规范管理专项资金。政府、财政所严格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及时更新完善专项资金收付台账,加强部门联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3年10月以来,财政所对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开展自查2次,对于拨付之后的专项资金,督促相关站所依规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截至当前,已拨付2019-2021年长灌村驻村第一书记办公经费滞留资金3650元、2019年天然林村级监管费滞留资金36604元、2020年生态公益林村级监管费滞留资金3666元,除685.75元退回县林业局账户外,其余2980.25元已拨付至相应村民委员会账户。2016年以来天然林停伐补助结余资金383600元尚在与县林业局核查资金使用情况。三是提高会计核算水平。政府、财政所、经管站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会计制度,选择正确会计科目核算单位收支业务,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2023年11月9日,组织乡财政所、政府、经管站会计岗位人员认真学习《财政总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加强财务人员会计核算业务能力。2023年6月,组织财务人员对李村重复核算工程款科目进行调整更正,并对财政所、政府账套使用往来款科目进行核算的部门拨款进行账务调整,清理虚增债务。四是严格差旅费管理。2023年11月7日,组织全乡干部认真学习《清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提高干部填报差旅费报销单能力,明确财务人员的审核职责,认真审核差旅费票据,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差旅费不予开支。2023年10月19日,对两名干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共计3010元,均已清退至政府账户。组织财务人员对2023年5月以来未经批准出差、超范围、超标准等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4.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经管站统一收集村集体经济合同,以三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推动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除古坑村已收回福建嘉成现代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林地租赁部分欠款25628元外,吴家村、鲜水村、长灌村、古坑村未追缴租金141763元。其中,鲜水村已向福建嘉成现代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欠款催缴通知单1份。经管站已收集村集体经济合同34份,已做好分类登记。建立定期通报反馈机制,每季度开展“三资管理”工作联席会,通报各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善整改情况。分别于2023年9月11日、11月20日召开三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经管站联合乡纪委定期听取汇报、每季度通报整改进度,督促各村三资整改工作落实。二是规范补贴发放督促清退整改。严格落实清政办〔2022〕17号《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制度,组织清退违规发放补贴。2023年11月10日,在理清各村违规发放补贴明细后,组织各村向违规领取津补贴人员发放清退函61份。截至目前,已清退违规发放会议补贴款12830元、村干部报酬款21460元,吴家村违规发放打扫卫生工资980元等共计35270元,剩余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4960元待清退。其中各村违规发放会议误工补贴7150元、各村违规发放村干部报酬17810元。组织各村书记、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开三资管理工作联席会、村级财务管理培训会,学习财务政策知识3次,规范村财管理制度、各村会务费审批程序。三是强化村级账务管理。经管站进一步加强落实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按规定在2023年9月凭证中将河背村收购贫困户光伏发电设备资金调整为“固定资产”科目;将2020年7月河背村投资三明春防农业观光发展有限公司资金调整为“长期投资”科目;截至目前,各村购置水泵发电机等防汛抗旱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科目的支出已完成19处补登。各村已在2023年12月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并做好固定资产明细登记。对2018年以来,8个行政村账簿中记账核算科目进行集中自查,除巡察发现记错核算科目问题外,未发现其他问题。
5.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项目资质审查。项目办通过完善项目资质审查,建立项目资质审批表,乡级项目采取项目所在站所经办人初核、项目办人员复核、项目分管领导终核;村级项目采取村委会初核、项目办人员复核、项目分管领导终核,对乡、村级项目资质进行三重把关后上会研究,切实提高项目前期审核把关能力,杜绝出现乡村两级项目出现无相关资质单位承接项目,具体详见项目资质审批表。二是组织开展项目,规范项目发包。项目办规范工程项目发包前期工作,通过项目备案审查参与招投标的公司资质及招标文件,并邀请乡纪检监察对开标过程进行监督,杜绝项目发包给个人施工。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中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及清政办〔2021〕78号文和补充通知中对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招标及询价的要求,杜绝出现指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情况。通过项目资质审查工作,杜绝出现设计单位存在先签约后研究的问题,再通过项目备案审查工作,审查招标代理公司、监理单位、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杜绝出现实际邀标单位与会议研究不一致等问题。同时于2023年11月9日组织全乡干部、各村书记开展《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清政办规〔2023〕5号)文件精神的学习和2023年11月16日组织全乡干部、各村书记开展《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李家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李家乡项目管理方案》等4份文件精神的学习。三是完善项目施工监管措施。项目办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工程施工的监管,通过成立项目工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详见《关于成立李家乡项目工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项目施工管理和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规定。验收时,验收小组需由政府项目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3人,包村组干部1人,被验收项目所在村两委1人,设计单位1人,监理单位人员1人,施工单位人员1人列席参加;施工监管过程中,领导小组成员对新增、变更工程量等进行把关,杜绝出现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未参与验收及新增、变更工程量无签证的问题。为提高项目验收、结算的准确性,严格把关项目验收前中后,确保真实合法。项目验收前村委会及项目经办人要向项目办提供项目研究过程、批复文件、招投标备案、各方合同、开工报审、项目变更联系单及工程量签证、施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监管相关材料等项目验收准备资料,经项目办人员审核后再进行项目验收,杜绝过度依赖第三方验收和无监理履职记录的情况。按照《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一律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需要聘请招标代理服务及监理服务;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由乡招标中心统一进行招标,监理服务由项目办建立审查表,审查需提供设计图、预算书,项目办成员根据项目难度及专业性判定是否聘请监理单位,落实好项目监管,杜绝出现小项目聘请招标代理、监理服务。四是强化项目结算审核。项目办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工程款、预留质保金等事项,对实际验收工程量与结算书各项内容进行一一审核比对,确保结算内容相符。2023年10月11日,组织项目办成员召开项目结算审核培训会,学习《李家乡项目管理方案》,进一步提升项目办成员结算审核能力。对巡察发现多支付工程款的28个项目,发放收缴通知书7份,已完成收缴28个项目资金共计289946.47元,其中4个项目93678.62元将从项目尾款扣除。同时,对2018年以来乡、村两级共计147个项目造价结算进行集中自查,除巡察发现的28个项目结算把关不严外,其余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验收后由施工方根据现场验收数据结算后进行结算报审,由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定、结算价≥100万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终审,详见结算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会议研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议事程序。乡党委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制定《李家乡班子会议程安排表》,对上会议题进行会前审核,凡涉及本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需要提前向乡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确保程序合规。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乡党委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健全《李家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李家乡会议管理制度》,2023年11月27日,组织乡党政领导班子学习《李家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督促全乡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重要事项形成纪要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乡党委重视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2023年11月9日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室与党政办共同收集审核乡党员领导的谈心谈话记录及检视剖析等各项材料,确保会议流程完善、材料完备;乡党委严肃指导各村开展组织生活,结合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和党建督导检查工作,对全乡各党支部的检视问题清单等进行审核,退回不符合要求材料2份,已完成整改2份;乡党委严厉禁止材料抄袭,要求各党支部对组织生活内容进行倒查,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委组织部下发的《近年来开展组织生活会存在的问题》,提高村主干对组织生活认识和组织生活会材料质量,村级组织生活会等材料由组织室依据上级要求与工作纪律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二是抓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乡党委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谋划,2023年11月17日接收河背村驻村工作队员魏正旺为预备党员,2023年5月23日接收罗坑村村民罗宝珠为预备党员。截至目前,全乡无三年未发展党员村,全乡储备入党积极分子 13人,转为正式党员5人,11个支部均有积极分子储备,各村至少储备2名入党申请人、1名入党积极分子,持续结合入户工作常态化开展优秀人才摸排和储备;乡党委强化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督导,深入排查全乡2018年—2022年新发展的党员档案,目前排查问题5处,已完成整改5处。2023年11月15日,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组织村书记、村组织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放《三明市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和发展党员系列流程电子版材料,要求各村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三是加强计划总结撰写督查。乡党委确保各村计划、总结工作落实到位。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7日乡组织室深入各村党支部,调阅党支部手册等内业资料,对支部工作计划等材料进行重点检查,排查缺漏问题1处,已完成整改1处。年终收集总结工作材料,召开村支部书记工作总结会。对各村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材料的监督把关作为季度党建督查的重点内容,组织室通过支部书记联席会、“清雁竞飞”擂台比武、“党建领航,百村共富”活动等形式,指导各村支部书记融合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撰写发展计划和年终总结。
3.关于村级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2023年11月14日,开展李家乡村级财务管理培训会,组织各村书记、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学习“四议两公开”制度,并向各村发放《村务公开流程》,明确“四议两公开”内容和流程。二是推动村级事项研究规范化。乡党委要求各村规范村民代表大会流程。2023年11月15日,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组织村支部书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法条内容(第四章)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章节等内容进行培训。组织室将村务事项研究规范程序列入党建督导的内容,要求有需研究表决的事项,须包村干部列席,对未按程序签到表决、到会人数不实、项目研究不细、会议时间顺序颠倒等情况进行及时纠正。三是推动党务全面及时公开。乡党委加强对村党务工作检查和指导。2023年11月15日,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组织村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务公开相关内容),对党务、村务公开内容进行培训,强调各村要及时、全面公开党员评议结果、村干部补贴、工程项目、资产投资等重要事项;乡党委派出工作指导组到各村开展村务公开记录簿记录等内页材料检查,要求各村依据学习内容,对村务公开记录簿规范记录,组织室联合纪委通过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及村务公开栏,对须公开的村务、党务进行长期监督公开。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此次巡察,县委巡察二组未移交涉及李家乡党委的问题线索。巡察整改期间,乡党委已对34名同志进行问责处理,其中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2人、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17人、诫勉谈话3人、责令书面检查7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粮食安全责任压得不够实中耕地红线守得不够牢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情况说明:其中,5宗地块均需修改村规完成地块合法化,因修改村规次数有限,需全盘统筹规划设计好后统一修改;另3宗符合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条件,但审批程序较多并需要公示时限,办理手续尚未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正在对接有资质的设计公司进行修改村规相关事宜;二是督促协调业主委托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的第三方公司加快设施农用地办理进度。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村集体资产经营收益未及时足额收取问题。
未完成整改情况说明:由于拖欠鲜水村、古坑村、吴家村的福建嘉成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做过公司变更,起诉难度大,暂未完成起诉流程;长灌村的欠租村民属于贫困户,目前村书记还在积极沟通。
整改措施:一是发放催缴函。重新发放催缴函,责令相关单位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退款流程。二是司法程序追缴。对古坑村、吴家村、鲜水村、长灌村未收回的租金催促各村准备好诉讼材料交至清流县法院立案,通过司法程序追缴到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未完成整改情况说明:由于需清退人员主要为离任村干部,沟通难度大,暂未完成清退。
整改措施:一是电话催缴。通过拨打相关人员电话的形式,通知其相关人员即刻完成退款流程。二是加大清退力度。组织相关人员上门逐个催促落实尚未清退资金。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5431001;通信地址:清流县李家乡珠山路88号李家乡人民政府,邮政编码:365312;电子邮箱qlxljxdzb@126.com。
中共李家乡委员会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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