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知识产权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9月2日 至2024年9月1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意见建议请以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信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常春街31号
邮 编:365300
电话号码:0598-8705056
邮箱号码:qlscjgj@163.com
附件:《清流县知识产权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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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9月2日 至2024年9月1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意见建议请以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信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常春街31号
邮 编:365300
电话号码:0598-870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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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清流县知识产权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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