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公示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人社〔2021〕335号)精神,以下4人申请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留明就业一次性生活补贴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人员类别 |
申请年度 |
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1 |
蓝婷婷 |
女 |
350423*********52X |
稳定就业 |
2024 |
2000 |
|
2 |
施英 |
女 |
530302*********829 |
稳定就业 |
2024 |
2000 |
|
3 |
罗周伟 |
男 |
350423*********010 |
稳定就业 |
2024 |
2000 |
|
4 |
黄于海 |
男 |
35042*********056 |
稳定就业 |
2024 |
2000 |
|
公示期:即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8-8793539。
清流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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