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圣坤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

日期:2024-10-09 16:38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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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水南街378号永顺花园综合楼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98-5338256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阳圣坤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清流县嵩溪镇 

青山村青口上21号 

土地面积110.72㎡/ 

建筑面积103.94㎡ 

宅基地 

使用权 

 

 

公告单位: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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