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人才补助的公示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人才〔2019〕2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22〕214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安家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等4个人才政策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明人社〔2020〕47号)、《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清政办〔2020〕37号)、《“清才荟萃”人才行动方案》的通知(清委人才〔2023〕1号)、中共清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清流县关于加强化工新材料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清委人才〔2021〕6号)、《关于做好师范类和医药卫生类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20〕8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符合清流县人才补助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4日-1月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电话:0598-8703813
附件:1.清流县高层次人才补助申请汇总表(2023年度)
2.清流县高层次人才、新引进实用型人才、化工新材料人才安家补助申请汇总表
3.清流县重点企业新招收高校毕业生、化工新材料人才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
4.清流县新引进师范类和医药卫生类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
5.清流县明籍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家庭奖励申请汇总表
6.清流县高层次人才购房补助申请汇总表
7.清流县化工新材料人才职称补助申请汇总表
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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