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龙津镇乡村街路名命名的公告
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龙津镇乡村街路名命名的公告
(2025年第1号)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规定,现将4月18日经清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龙津镇“福新路”1条道路予以公告。
附件:地名公告一览表(2025年第1号)
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地名公告一览表(2025年第1号)
序号 |
标准 地名 |
汉语 拼音 |
所属政区 |
地名 类别 |
地理实体 所在位置 |
批准 机关 |
批准时间 |
备案 时间 |
备注 |
1 |
福新路 |
fúxīnlù |
清流县龙津镇 |
村边道路 |
位于大路口村,起点534国道垃圾填埋场路口,终点东莹新大门。 |
清流县 人民政府 |
2025年 4月18日 |
2025年 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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