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炳根林权证遗失声明(证号:清政林证字(2006)第07294号)

日期:2025-04-21 08:43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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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炳根因保管不善,将清政林证字(2006)第07294号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炳根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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