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建中心关于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一、征集线索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线索内容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1.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2.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
3.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1.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
2.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
3.未及时转存小区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1.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
2.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计划的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未及时组织实施。
(四)其他问题
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安全防范工作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线索提供举报方式
可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箱进行线索提供举报。
1.监督举报电话:05985335036(清流县城建中心公用事业管理股)
2.电子邮箱:qlcggysyg@163.com
3.网络举报:闽政通、E三明投诉平台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物业服务领域问题线索,实名提供问题线索的,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敬请线索提供人明确涉及企业名称、时间、小区、具体问题等关键信息,以及对应整治内容条款。对征集到的有效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汇总整理,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及时转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问题线索提供者对所反映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伪造证明材料。对提供虚假问题线索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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