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清流县校园周边 食品安全“三级保‘胃’·协同共治”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组织起草了《清流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三级保‘胃’·协同共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4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将修改意见电子版(标注修改位置及理由)报送至食安办邮箱:qlsab5324116@163.com。
2.书面反馈: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清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常春街31号,联系人:吴进雄,联系电话:18806007307。
我们将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充分吸纳合理内容,进一步完善方案。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为保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建言献策!
清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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