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公布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公布清流县2025年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问题)监督举报渠道。
如发现相关问题,可通过举报电话或者电子信箱举报。投诉举报内容应有具体线索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倡导实名举报,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我局将对提供线索的社会组织、市民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依法依规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一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
受理范围
1.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
(1)资金分配方面。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等问题。
(2)资金发放方面。因挤占挪用、迟拨滞拨等拖欠农民补贴等问题;通过虚增土地面积、种植作物品种或虚列名单、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套取补贴等问题;贪污侵占、雁过拔毛等问题;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3)资金监管方面。未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和补贴结果公示。
2.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的问题
(1)项目前期方面。是否存在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项目前期谋划、调研工作开展不实,立项不合规;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项目申报中要求或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
(2)项目资金分配方面。是否存在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擅自扩大、变更项目资金用途;使用不合规、优亲厚友、超范围使用资金、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
(3)项目实施方面。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或虚增工程量、虚列项目开支,套取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招投标不规范,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项目未按序时进度推进,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竣工验收不规范,未竣工却已验收、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
(4)项目资金拨付和绩效方面。履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责任不力;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贪占套取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拨付以现金支付方式代替转账;未按要求实施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拖延验收造成无法拨款。
(5)项目管护方面。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建成后未正常有效运行、后续运行管护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闲置废弃等;存在帮扶项目资产账实不符、手续不全、尚未移交的情况。
3.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
(1)内控管理方面。内控机制不健全,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等问题。
(2)财经纪律执行方面。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以及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598-7920065
举报邮箱:qlxxczxb@163.com
二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受理范围
1.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方面。存在村集体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把村集体资金转入老人协会(社团)村民小组个人银行账户管理,支出没有清单没有对外公开。
2.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方面。签订的租赁或流转合同,存在超长期、超低价、双方条款不明确、未按期限支付租金或承包费等情况。
3.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方面。未把应纳入沙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的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等,采取线下自行发包或采购方式,存在权力包、低价包、人情包等行为。
4.违规出借资金方面。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对外出借资金、未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向本村两委干部出借资金等。
5.新增债务方面。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盲目举债建设公益事业,造成村集体无法正常运转。
举报电话:0598-7920012
举报邮箱:qlxjgz@126.com
三
整治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问题
受理范围
1.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方面。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施工现场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运行管护方面。第三方管护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做好专业化管护工作;村镇供水工程未落实村级管水员,管水员未按要求做好日常管护工作;农村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不到位,导致闲置甚至废弃;“三个责任”公示牌未及时更新并上墙,供水厂区脏乱差;工程未制定供水水价和收取水费,水费收取没有主要用于工程维养。
3.建设及管护资金使用方面。挤占挪用、套取项目建设和维养补助资金。
4.群众反映问题方面。对群众反映农村供水问题,未及时核实解决;对需采取工程措施,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未及时向群众做好沟通解释。
举报电话:0598-8700675
举报邮箱:qlsl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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