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企业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
(一)企业假借公益慈善名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二)企业假借公益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
(三)企业假借公益慈善活动名义,发布各类违法商业广告的行为;
(四)企业参加公益慈善活动捐赠物资存在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或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五)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企业具有其他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二、线索受理途径
举报电话:12315,0598-8705050
电子邮箱:qlscjgj@163.com
现场、邮寄举报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常春街3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308办公室,邮政编码:365300
三、注意事项
(一)为提升线索核查效率,请举报人提供线索尽量详实,线索应包括举报对象的名称、详细地址、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时间、清晰的行为表现(如照片、视频、票据)等关键信息。
(二)举报人需实事求是,严禁谎报虚构、恶意举报、诬陷诽谤。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守举报人信息,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企业涉及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的征集活动,我们将依法核查处置相关违法线索,共同维护公益慈善领域良好秩序。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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