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伍先文、伍亿鑫、伍雯清继承(受遗赠) 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日期:2025-08-04 17:28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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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淑清(3504****0020)(被继承人)于2023年8月4日死亡。继承人伍先文(3504****0014)、伍雯清(3504****0042)、伍亿鑫(3504****0011)持相关材料申请继承下述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被继承人

证号

坐落

面积

继承人

1

马淑清

房权证清字第201300152-1-2号、

清国用(2013)第13806号

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173号401室

211.56平方米

伍亿鑫

2

马淑清

房权证清字第201300153-1-2号、

清国用(2013)第13807号

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173号501室

211.56平方米

伍先文、

伍忆鑫

3

马淑清

房权证清字第201300151-1-2号、

清国用(2013)第13808号

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173号601室

205.2平方米

伍亿鑫、

伍雯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夏丽玲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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