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骆跃辉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日期:2025-08-15 15:33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 | | |

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上坪路18号2单元104室(清国用(2000)字第3289号、房权证清字第1716号),房屋建筑面积62.06平方米的不动产权利人为骆锦成、吴金珠,骆锦成(3504****0019)(被继承人)于2018年06月17日死亡、吴金珠(30504****0049)(被继承人)于2024年01月23日死亡。继承人骆跃辉(3504****001X)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继承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夏丽玲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