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清流县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通过审核公示

日期:2025-08-26 08:00 来源:清流县卫健局
| | | |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口函[2025]663号)文件要求,参照普惠托育机构评估标准,通过机构申请,县卫健局采取资质审核、实地考察和评估,逐一对申报机构进行审核,现对通过审核的托育服务机构予以公示。如发现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县卫健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6日—9月3日(6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98-8703562

序号

托育机构名称

地址

可提供托位

收费标准(保育费 单位:元)

1

清流县雁塔托育中心

清流县龙津镇文化街雁塔A区3栋100号

53

(托大班)630

2

清流县龙津幼儿园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长兴南街98号

100

(托大班)429

3

清流县昂力托育中心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永顺花园3号楼

100

(托大班)800

4

清流县虹桥幼儿园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村大岗下

60

(托大班)507

 

 清流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