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5-09-11 10:18 来源:清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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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第三方机构备案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自愿原则,现面向社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主体

本公告所称第三方机构,是指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法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者研究范围包含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业务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或法律服务机构等。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清流县依法登记注册,经营或研究范围包含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业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规政策,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评估内容等,具备运用科学方法对重大决策事项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因素进行调查、识别、分析相关能力。

3.第三方机构有3名以上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熟练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者参加过社会稳定和重大公共安全等方面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前述专职工作人员原则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含2年)从业经历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5.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申报应当提交以下材料(须装订成册;提供复印件的文件,需盖章):

1.《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申请表》(附件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副本,其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清流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承诺书(见附件2)。

5.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者租赁协议、内外景照片)。

6.机构工作人员手册;人员学历、资格、资质证书等资料。

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8.近两年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工作业绩(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或者评估报告等有效资料)。新注册的机构无需提供。

四、申报程序

1.申请。第三方机构向清流县委政法委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刻录电子版)。

2.审核。清流县委政法委将通过初审遴选后,报三明市委政法委审核,三明市委政法委视情组织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查验。

3.公示。经审核合格的,由三明市委政法委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三明市委政法委对第三方机构予以备案。经过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可在三明市范围内承接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业务。

五、有关要求

本次集中备案报送日期为2025912日至1031日。之后符合条件的机构仍可申报。

联 系 人:严超楠妮,联系电话:0598-5338136

联系地址:清流县委政法委三楼。

附件:

1.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申请表

2.清流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承诺书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清流县委政法委

2025910

 

 

 

附件1

 

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申请表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评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

 

固定办公场所面积

 

固定从业人数

 

相关业绩

(另附资料)

相关资质

(另附资料)

单位承诺

(本单位承诺以上信息属实,愿意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盖章)

                  

市级备案机关

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2

清流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承诺书

 

本机构自愿申请加入清流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库,并郑重承诺:

1.保证申请时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情况自愿退出第三方机构库。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各项规定、程序和要求。

3.具有持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4.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5.依法维护评估主体的合法权益,保守秘密,不利用评估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便利条件牟取利益

6.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不违法进行转包、挂靠,不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以非法手段谋取利益。

7.不以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调查、测评和征求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8.在评估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和紧急情况,及时向评估主体和同级党委政法委报告。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机构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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