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学强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日期:2025-09-12 10:43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 | |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自然资源局一楼林权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电话:0598-5320011。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黄显钦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清流县田源乡田源村 清证林证字(2011)第01667号  黄学强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