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受理清流县日落大道娱乐有限公司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公示
申 请 人:清流县日落大道娱乐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嵩北路161号(农贸市场二楼整层)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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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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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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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秋洪 |
女 |
福建漳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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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郑凯瑜 |
男 |
福建清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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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黄秋洪 |
女 |
福建漳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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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郑凯瑜 |
男 |
福建清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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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18750877079 传真:05987927001
通讯地址: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邮编:365300
公示机关: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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