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台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的批前公示
经清流县赖坊镇人民政府申请,我局现将闽台文化交流中心项目的具体内容公示如下。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项目选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闽台文化交流中心项目
2、建设单位:清流县赖坊镇人民政府
3、项目位置:清流县赖坊镇赖武村
4、拟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494平方米。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2日
三、反馈方式
1.来信来访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号,永顺办公综合楼
单位: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365300
2.联系电话
0598-5323058
附图:区位图、红线图。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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