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昌林权证遗失声明(证号:清证林证字(2006)第04229号)
李永昌因保管不善,将清证林证字(2006)第04229号林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声明人李永昌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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