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福招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日期:2025-10-20 16:13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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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金生(3504****1013)(被继承人)于2020年9月11日死亡。继承人孙福招(3504****1041)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继承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证号  坐落 面积
 1 吴金生

房权证清字第201000963-1-2号、

清国用(2010)第10963号

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21号1幢二单元104室 74.18平方米
 2 吴金生

房权证清字第201000260-1-2号、

清国用(2010)第10962号

 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608号 55.11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夏丽玲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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