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傅智鸿、傅智珂继承(受遗赠) 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日期:2025-11-24 16:42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 | | |

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花园丘路富民新村5幢-2(闽(2017)清流县不动产权第0000584号),房屋建筑面积359.43平方米的不动产权利人为傅礼华,傅礼华(3504****0013(被继承人)于2025年10月18日死亡。继承人傅智鸿(3504***0013)、傅智珂(3504***0018)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继承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夏丽玲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