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龙津镇蔬菜村村民委员会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公告

日期:2025-12-15 08:49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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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将清流县龙津镇蔬菜村村民委员会依法申请的清流县龙津镇城南村325号宗地长坑尾的林权登记申请予以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15日起至 2026年1月6日止,敬请相关林权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登记事项认真查对,共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意见。

联系单位: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屏山路209-1号  

电话:0598-8700571

邮政编码:365300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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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林权申请登记内容公示表

宗地

坐落

宗地四至

林地

使用

年限

林权权利人(变更)

西

林地

所有

使

使

325

龙津镇城南村

长坑尾

山脊

标记

037

04

070

 

水源涵养林

杉木

 

 

2

 

/

清流县龙津镇蔬菜村村民委员会

清流县龙津镇蔬菜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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