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清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提交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文物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处理,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3号(县文旅局),联系电话:0598-8705733,电子邮箱:qlwtjbgs@163.com
附件:清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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