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证明号:闽(2023)清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194号)
现有巫刚(居民身份证3504****001X)、赖莉莉(居民身份证3504****5521)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北山环湖路16号17幢1102室的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闽(2023)清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19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巫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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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巫刚(居民身份证3504****001X)、赖莉莉(居民身份证3504****5521)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北山环湖路16号17幢1102室的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号:闽(2023)清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19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巫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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