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加增继承(受遗赠) 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房权证清字第0448号、清国用(2001)字第4270号)

日期:2026-01-21 08:48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 | | |

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1号10幢一单元402室(房权证清字第0448号、清国用(2001)字第4270号),房屋建筑面积92.74平方米的不动产权利人为谢清萍,谢清萍(3504****0026(被继承人)于2023年08月20日死亡。继承人陈加增(3504****0015)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继承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夏丽玲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