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压缩设备采购)预公告
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方式)对 清流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压缩设备采购) 进行招标,现按规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详见附件)进行预公告。
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建议的,请于预公告截止时间前将书面《建议函》原件材料【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潜在供应商提交修改建议的还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书面建议材料原件送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书面建议不予受理。
预公告截止时间及递交修改建议函原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33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法:0598-53218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95号8层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方法:0598-8280158
清流县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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