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1月22日受理吴爱丽(清流县龙津镇音悦娱乐所)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5日(10个工作日):
申 请 人:吴爱丽(清流县龙津镇音悦娱乐所)
场所地址:福建省清流县龙津镇凤翔街199号(二层二区-1,三层一区,三层二区-1)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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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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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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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爱丽 |
女 |
福建清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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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吴爱丽 |
女 |
福建清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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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吴爱丽 |
女 |
福建清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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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18750877079 传真:05987927001
通讯地址: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邮编:365300
公示机关: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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