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日期:2026-02-24 15:29 来源: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清流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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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我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动态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依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有关规定,清流县昕晟大药房自2026年2月12日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特此公告。

 

序号

医药机构编码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1

P35042300390

清流县昕晟

大药房

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雁塔小区B幢104号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清流管理部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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