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余朋乡泰山村芹口小组林权证遗失声明( 清政林证字(2006)第05220号)

日期:2026-03-10 09:13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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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余朋乡泰山村芹口小组(代理人身份证号码:3504****2515)因保管不善,将林权证遗失,证号为: 清政林证字(2006)第05220号 346号宗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朋乡泰山村芹口小组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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