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原县长途客运站-建筑公司片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日期的公示

日期:2026-06-15 16: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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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县原县长途客运站-建筑公司片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日期的公示

 

根据清流县原县长途客运站-建筑公司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五条第(一)款,实行协商期内先签协议先选房的原则,若同一时间段内有多户签订协议,则以摸球形式产生选房顺序号,进行现场集中选房。按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实际时间进行公示(住宅及商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9日。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到清流县原县长途客运站-建筑公司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进行反馈(书面意见签名按手印,并留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清流县原县长途客运站-建筑公司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原老工会二楼)

联系电话:18005089751(小邹)

附件:清流县原县长途客运站-建筑片区改造项目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日期顺序公示

 

 

 

                              清流县城区旧城改造征迁工作指挥部

                              202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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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签约日期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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