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原县长途客运站-建筑公司片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日期的公示
根据《清流县原县长途客运站-建筑公司片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五条第(一)款,实行协商期内先签协议先选房的原则,若同一时间段内有多户签订协议,则以摸球形式产生选房顺序号,进行现场集中选房。按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实际时间进行公示(住宅及商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9日。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到清流县原县长途客运站-建筑公司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进行反馈(书面意见签名按手印,并留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清流县原县长途客运站-建筑公司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原老工会二楼)
联系电话:18005089751(小邹)
附件:清流县原县长途客运站-建筑片区改造项目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日期顺序公示
清流县城区旧城改造征迁工作指挥部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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