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统计局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PAD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清流县统计局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遥感测量PAD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45000元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采购内容:采购的PAD设备屏幕尺寸要求在8英寸及以上,Android 8.0 及以上 或 HarmonyOS(鸿蒙)5.0 以下,运行内存(RAM)≥6GB,机身存储≥64GB,支持 GPS+北斗双定位,建议配备高精度定位模块。每台设备标配充电器、数据线和专用保护套等配件。配套服务包括设备不少于一年的整机质保和售后服务,确保普查期间设备正常运行。本次采购数量暂定为12台,具体数量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为准,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5.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6. 交货地点:清流县统计局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需求部门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三、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9日17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2.递交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清流县统计局2楼。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报价文件内容:
①报价函及报价明细表(须加盖公章)。
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递交,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⑤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评选方式及时间
1.评选方式: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评选时间:2026年7月10日15时00分。
3.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将在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清流县统计局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5859818548
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清流县统计局2楼
清流县统计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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