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清流县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项目询价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县需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现以公开询价的方式了解相关费用情况。
一、询价人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名称
清流县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项目
三、工作内容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和相关监测监管工作需要,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在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6年日常变更调查基础上,开展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2027年日常变更调查相关工作。
(二)在2025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2026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季度监测基础上,开展2026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2027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季度监测相关工作。
(三)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有关工作需要,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整理核实、查缺补漏并予以更新。
四、报价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措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要求:
具备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
五、报价需提交如下资料
(一)报价单(见附件);
(二)费用测算说明(测算说明违背实际的视作无效报价);
(三)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
(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方式
请有报价意向的技术服务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下午6时前,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lgtjdjg@163.com,或将材料原件邮寄至我局(清流县自然资源局,邮编365300)。联系方式:清流县自然资源局肖先生0598-5338306,不接受电话报价。
七、特别说明
本次报价不作为项目采购投(中)标依据,仅作为我单位实施该项目预算控制价的依据,请予以支持。
附件:清流县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项目报价单
(此件主动公开)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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