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秀琴继承(受遗赠) 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闽(2020)清流县不动产权第0000753号)
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83号林业新村66幢(闽(2020)清流县不动产权第0000753号),房屋建筑面积237.65平方米的不动产权利人为张哲明,张哲明(3504****0017)(被继承人)于2023年02月16日死亡。继承人江秀琴(3504****0025)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继承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夏丽玲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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