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毅光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证号:房权证清字第200900419-1)
现有余毅光(居民身份证3504****0015)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房权证清字第200900419-1)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毅光
2026 年10 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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