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3-2025年清流县琴源水库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C6标段)-监理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福建省2023-2025年清流县琴源水库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C6标段)-监理
致:1、福建芗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泉州三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三明市联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4、福建中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福建水成建设有限公司7、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安徽惠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1、福建弘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2、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3、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4、合肥始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海南隆鑫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6、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17、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18、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9、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中晟汇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1、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万河建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盛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福建省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5、福建源恒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2023-2025年清流县琴源水库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C6标段)-监理已由三明市水利局以明水审批〔2024〕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清流县琴源水库运行调度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琴源水库干渠、灵地镇、李家乡;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632.6759万元,设计灌溉面积5.161万亩,有效灌溉面积4.831万亩;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省2023-2025年清流县琴源水库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C6标段)-监理监理
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直至保修期结束。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监理;
2.5 最高控制价:监理费按工程合同价的 2%计取;
2.6 质量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8 施工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并具备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水利监理资格证书。其中注册专业要求为水利工程和 / 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 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3.4.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11月27日09:3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在业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见证下,根据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投标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3.4.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 11月30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3.4.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清流县内注册登记的监理企业或在清流县域内注册登记的监理分支机构(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天09时 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清流县碧林北路1004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9906987386陈先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16时3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盖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2862648414@qq.com,逾期视为放弃(未按照PDF格式发送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17 时30分,提交地点为水利局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琴源水库运行调度中心,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琴源水库运行调度中心
地 址:清流县李家乡罗坑村 ,邮 编: 3653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子邮箱:qyskglc@163.com
电 话:13774709368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20号星火创业大厦1栋107室 ,邮 编:21000
联系人:小邓 ,电子邮箱: 928582998@qq.com
电 话: 13385073789 ,传 真: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清流县屏山路209-1(县检察院旁)
联系电话: 0598-5322079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地 址: 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21幢
联系电话: 0598-8700660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 (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我方承诺提交材料属实,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本项目联系人: (必填)
联系电话: (必填)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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