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林畲岭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升工程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FJPCZB(清)2025025号
本工程于2025年11月28日15时30分在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开标,在招标人及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将中标候选人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林畲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清流县林畲镇新街一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760266605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林畲岭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资料移交备案及保修期满止全过程监理服务。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25)、《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631.1-4-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县内公开招标
3、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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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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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厦门建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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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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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万河建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4、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1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日期: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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