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消防大队周转楼家具家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清流县消防大队周转楼家具家电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清流县消防大队周转楼家具家电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 09月26日16: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MXC2025-QL015
2.项目名称:清流县消防大队周转楼家具家电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预算金额:980000元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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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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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流县消防大队周转楼家具家电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内容 |
9800元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
5.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终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3:00:00至下午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转账。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地址: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终止时间:2025年09 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 09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5幢
联 系 方 式:0598-5324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
联 系 方 式:0598-5329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0598-53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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