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赖坊镇赖武村停车场项目已由赖委纪〔2025〕2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市赖坊历史文化名村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三明市赖坊历史文化名村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赖坊镇赖武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为130338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赖坊镇赖武村停车场项目,建设露天公共停车场5121平方米,设置停车位205个,同时配套道路、花池、绿化、供排水、电气及照明等附属设施,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303380元,其中暂列金3609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元(下浮K值=6%),即发包价为:1227943元。
2.5.工期:4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盖章后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3楼),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12月16日15: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参加符合资质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 12月 18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25年12月16日15: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如提供虚假信息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人社〔2022〕159号文《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市赖坊历史文化名村开发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赖坊历史文化名村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清流县赖坊镇 ,邮编: 365300
电话:19136705227,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3楼,邮编: 365300
电话:18950900119,联系人: 小林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屏山路209-1(县检察院旁)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赖坊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赖坊镇文昌街20号
联系电话:0598-5421138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招标公告”,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并承诺本公司未处于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若提交虚假材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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