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提升治理工程17座乡镇污水处理站入河口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及分析材料编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6-01-04 16:06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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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清流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提升治理工程17座乡镇污水处理站入河口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及分析材料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清流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提升治理工程17座乡镇污水处理站入河口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及分析材料编制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睿闽清招(2026)001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19963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19963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清流县乡镇及农村污水提升治理工程17座乡镇污水处理站入河口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及分析材料编制

1

19963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财库[2020】46号】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的有关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须随身携带材料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授权书(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到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19-31号)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获取地点及方式: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19-31号)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金与转账购买均可。未经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9.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1月 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1.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1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山路209-1号(县检察院旁)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5幢

  邮编: 365300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598-5324096

  14、代理机构: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19-31号

  邮编: 365300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1325509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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