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流县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提升工程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ZTQL2026-001
致:福建展梦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盛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流县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一路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巴洛伐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清流县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提升工程已由清交党组纪要〔2025〕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众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1 建设地点:清流县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为2319623元。
2.4 项目计划工期:6个月。
2.5 招标控制价:2319623元。
2.6 质量要求:达到《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合格标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确认函的提交
你单位看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6年01月08日17:3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以PDF格式且封面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1192376494@qq.com,逾期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投标邀请书发布3日后,即2026年01月09日上午09: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6年01月09日至2026年01月12日 );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5.4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根据明人社[2025 ]140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工资专用帐户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五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12日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逾期视为放弃。
9.联系方式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县交通运输局三楼)
电 话: 0598-5320201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山路江山一品89-45
电 话:18806006080 联系人:小杨
监督单位: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8-532293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屏山路209-1)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并承诺本公司未处于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若提交虚假材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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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清流县数字清流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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