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凤翔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凤翔小区改造工程(设计)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RMGC[2026]0302
致:柏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缔博国际设计有限公司,中九华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禹澄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司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凤翔小区改造工程(设计)已由清财通集团纪要【2026】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清流县凤翔小区改造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清流县凤翔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总投资约530万元。
2.4. 设计费用:约15.382万元(具体以预算审核后金额为基数计算)。
2.5.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现场配合等服务。
2.7. 设计周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以上资格要求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你单位看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6年3月13日下午5点0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371681617@qq.com),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 即2026年3月16上午0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3月16日 至3月19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投标文件的提交
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19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邮编:365300
电话:0598-5324096
联系人:马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睿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
电话:15859819137,联系人: 小李
附件1-1 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布的关于参加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并承诺本公司未处于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若提交虚假材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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