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清流县委党校无线同声传译器的询价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12 16:00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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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清流县委党校无线同声传译器的询价采购公告

  

中共清流县委党校根据现场教学需求,拟采购1套无线同声传译器,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共清流县委党校无线同声传译器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30000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采购内容:采购无线同声传译器设备1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具备经营该货物类的相关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本项目。

  (五)供应商须报价不得超过需求部门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三、报价响应截止时间和文件送达地点:

  (一)递交报价时间:20263 16 16:00前,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中共清流县委党校3

  (三)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商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2、报价单位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容应含有法人及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

 

  3、报价表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证明文件(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报价人需确保提交的证明资料真实有效,对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其报价作废标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评审标准及联系人:

  (一)评审标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开标时间:2025317日上午930分,地点:中共清流县委党校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共清流县委党校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455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方式:13850899736

    六、采购需求

  (一)设备内容:

1.发射器1部;

2.接收器80个;

3.可供100孔接收器充电底座.

4.容纳整套设备的收纳箱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需对以上内容整体响应,不得转让、分包。总报价不超过项目预算,包含:货运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商品要求:所有货物必须具备产品质量合格证。

  (四)技术参数:由采购人提供。

  七、商务要求

1、送货地点:中共清流县委党校

2、送货时限:中标供应商7个工作日内完成物资供应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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