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嵩溪消防救援站(金星片、大路口片)建设项目设计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医工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宁夏汇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沿海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FJPCZB(清)2026007号 的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嵩溪消防救援站(金星片、大路口片)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上级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债资金等多渠道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磐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公司参加该项目的设计招标的投标。
1、项目编号: FJPCZB(清)2026007号
2、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嵩溪消防救援站(金星片、大路口片)建设项目设计
3、项目业主: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磐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项目内容: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嵩溪消防救援站(金星片、大路片)建设项目设计,包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筑方案、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标准按一级消防站建设要求。
6、设计服务周期要求:90个日历天。
7、项目施工总投资:投资估算约1800万,费用按《清开管纪〔2019〕20号文》文件执行,暂按估算总投资1800万元为取费基数,设计费为27.16+ [(67.47-27.16)/(3000-1000)]×(1800-1000)=43.284万元,以43.284万元为招标控制价(含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评审费等),最终按预算审核后造价作为取费基数(含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评审费等)。
8、项目地点:清流县嵩溪镇
9、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投标人必须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0、确认函
贵公司收到邀请函后,请于2026年4月 9日至公告截止前,并于2026年 4月13日17:3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10237954@qq.com),纸质材料邮寄到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6楼,逾期视为放弃。
11、评标办法
根据清流县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以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1.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6年4月14 日15: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监督下,从邀请符合资质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11.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17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4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2、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研发楼3楼
邮编:365300
联系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磐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6楼
邮编:365300
联系人:小彭
电话:18020796356
附件1-1 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布的关于参加投标的“ 项目名称 ”,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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