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建雅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超纯清洗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10kV双回路线路工程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6-05-20 11:41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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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书

 

致:三明亿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心圣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三明市伍伍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建雅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超纯清洗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10kV双回路线路工程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320.0755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建雅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超纯清洗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10kV双回路线路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总投资约3200755元;下浮率8% ,即发包价:2944695元

2.3.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 1036-2019合格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符合当地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管理部门专项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电力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20日至开标截止将确认函加盖公章后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路23号6楼泉州商会6楼)逾期视为放弃(注: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1)

4.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公告发布3日后,即20260525日上09: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60526-20260528)。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人社〔2022〕159号《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0528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8、联系方式

招标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研发楼3楼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 1896058323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延平区南福路35号

联系人:  小彭   电话:1802079635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屏山路209-1号(县检察院旁)

联系电话:0598-5322079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你方                     日发出的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法人章或签名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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